宋浚吉(송준길,1607年1月25日—1673年1月19日),
朝鲜王朝中期儒学家。字明甫,号同春堂,本贯恩津,
仁显王后的外祖父,与
宋时烈合称“双宋”。
宋浚吉的祖父宋应瑞、父亲宋尔昌都官至郡守,其中父亲宋尔昌是栗谷李珥的学生,母亲金氏则是沙溪
金长生的从妹。万历三十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1607年1月25日,
朝鲜宣祖三十九年),宋浚吉生于汉城。后随父赴任地辗转,与
宋时烈一起发蒙,后成为沙溪
金长生的门人。天启四年(1624年,
朝鲜仁祖二年)考中小科进士。此后虽被推荐出任洗马、童蒙教官、内侍教官、礼安县监、刑曹佐郎、司宪府持平等职,但终仁祖一朝,他专念学问,基本都不赴任,而且后来因为上疏请立
昭显世子之子为世孙,得罪仁祖,不再被征召。
朝鲜孝宗即位后,始与
金集、宋时烈等应征召,任副司直、侍讲院弼善、司宪府掌令、司宪府执义等职,但不久因朝中斗争及清朝问责等因素而辞职。顺治十四年(1657年,朝鲜孝宗八年)入朝,以侍讲院赞善的身份辅弼世子
李棩,并向孝宗提出联络
南明的建议。后任兵曹判书,与吏曹判书宋时烈一道主持朝局,并在孝宗死后的
己亥礼讼中支持宋时烈,巩固了
西人党的地位。
朝鲜显宗时官至吏曹判书等职,但多不赴任,只在有大事时入侍。所以三十多年间,在朝堂的时间加起来只有一年多,其余时间都在怀德同春堂钻研学问,教授门徒。
康熙十一年十二月初二日(1673年1月19日,
朝鲜显宗十三年),宋浚吉去世。死后追赠领议政。后追谥文正,作为东国十八贤之一从祀文庙。
在理气问题上,宋浚吉以
朱熹和
李珥的理气观为基础来解释理对气的所以然之作用以及理气关系。认为“有是形必有是理”,而且理之于物如“诗,所谓有物有则者也”,肯定理对于气的主宰作用。还以体用范畴来说明理对于物的“所以然”之作用。在四端七情问题上,主张
四端与
七情并非为“二情”,二者是“七包四”的关系。即,七情包四端在其中,七情是人之情的总称。反对
李滉把二者并立为二物的思想。在人心道心说方面,重视朱熹所讲的实然之“心”。并对《
朱子家礼》和《
朱子语类》有相当精深研究,不仅通晓《语类》中的俚语,而且还纠正了当时朝鲜学者注释中的误解。在政治上,主张君王应效仿三代圣君推行王道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