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立,男,1966年11月出生,汉族,浙江
绍兴人,1988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6月加入
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原党委书记。
人物履历
1988年7月-2001年2月,历任省建设厅干部学校教师,省房改办副主任科员,省建设厅房地产业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处长助理;
2001年2月-2005年9月,任省建设厅住宅与房地产业处副处长(其间:1998年6月至2001年8月,挂职仙居县县长助理);
2005年9月-2009年2月,任省建设厅村镇建设处处长;
2009年2月-2010年1月,任省建设厅住宅与房地产业处处长;
2010年1月-2013年1月,任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处长;
2013年1月-2016年10月,任全国白蚁防治中心(浙江省白蚁防治中心)主任;
2016年10月-,任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
2017年10月,兼任省房地产业协会会长。
2019年8月,免去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委员、书记职务
2019年5月-2019年11月 ,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2019年11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违纪被查
2019年5月20日,据浙江省纪委监委消息: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宋立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调查结果
经查,宋立背离入党初心,丧失理想信念,毫无纪法意识,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卡;以权谋房、以房敛财,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康居示范工程申报、校属企业经营改制等方面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依法双开
宋立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宋立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依法逮捕
2019年11月,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原党委书记宋立(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浙江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宋立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