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 鸣,男,满族,祖籍山西孝义,1957年5月生于宁夏银川市。1982年毕业于西安美术学院。曾任宁夏美术家协会常务副主席兼秘书长。现为中国美术家协会理事、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宁夏政协委员、宁夏文联委员、宁夏青年联合会副主席、
江苏省国画院特聘画家,国家一级美术师。现为宁夏美术家协会主席。
宋鸣,男,满族,53岁,专科学历,宁夏美术家协会主席,国家一级美术师。宋鸣积极组织了十多次各种有影响的对外美术交流活动,同上海文联、上海美协连续开展了多次美术多画种的学术交流活动,使宁夏中青年
美术家得到了大力宣传,得到了中国美术家协会的高度赞扬,被誉为“偏远西部小省和东部文化前沿城市美术创作交流的典范”。宋鸣还在2008年率领宁夏美协承担了中央政府为宁夏50周年大庆赠送的民族团结宝鼎图案及浮雕画的设计任务,这些反映宁夏建设成就的精美的浮雕作品永久地展现在社会面前。宋鸣在认真完成上级组织交给的任务同时,利用自己所学的美术专业特长,为抗震救灾、救助残疾人和捐助希望小学的活动中捐赠了近百幅国画。先后获得中国国家画院、中国文联、中国美协、宁夏党委和政府机构的荣誉表彰。他积极创作,热情参加全国政协、中国美协等国家部委举办的各种专题性全国美术展览,有些作品被美术馆、博物馆等艺术机构收藏。多幅作品在全国重要美术刊物上发表。他先后被中国文联授予第三届中青年“
德艺双馨”文艺家称号,被评为全区民族团结先进个人。多次被评为文联先进工作者和全区爱岗敬业道德模范。中国美术家协会六届、七届理事,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自治区文联委员,享受自治区政府特殊津贴,新世纪313人才工程人选。
擅长中国画、书法。有坚实的绘画基础和造型能力,长期临池不辍,对书画艺术追求执著、醉意,尤擅长传统中国山水画创作。国画作品追求自然天成,意境古朴清机,时有新意而不入俗趣。书学唐宋诸家,上肃晋风,下悟明清,以行草见长,奇崛中见雅正。书画创作极其推崇苏轼的“出新意于法度之中,寄妙理于豪放之外”的艺术主张。
作品有中国画《溪冷山空》、《四月的风》,水彩画《河的人》,版画《 逝》等。绘画作品先后参加全国七、八届美展,全国水彩、粉画展览、全国第九、十一届版画作品展览、全国首届中国画展览会(中国画《日暮荒油图》入选)、全国首届山水画展览等大型美展。《野山浮秋气》获全国首届山水画展优秀作品奖。书法作品曾入选全国第三、四、七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和全国第三届中青年书法展展出。《中国当代青年书画展》书法作品获银奖。《美术》杂志、《美术报》、《书法报》、《中国书画报》、《民族画报》和《中国画家》曾有作品及专题介绍刊出。传略被辑入《中国美术年鉴》、《中国文艺家传集》等。1994年荣获全区民族团结先进个人。1995年获“宁夏十大杰出青年文化名人”称号。1998年入选“宁夏313跨世纪人才”,被列为学科带头人。2000年被中国文联评为“
德艺双馨中青年文艺家”称号。1994年应邀赴日本学术访问,2001年作为中国美协代表团成员访问匈牙利。书画作品被中南海紫光阁等美术馆、博物馆及国外友人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