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
嘉靖以后,朝廷经济相对窘迫,官窑将一部分烧瓷任务放到
民窑中去生产,官窑器大多数在御厂内完成制坯成型的工序,然后在民窑中搭烧,这就是所谓的“官搭民烧”。
清康熙十九年(1680年)之后,这种“官搭民烧”的做法形成一种固定的制度,官窑器大多数在御厂内完成制坯成型的工序,然后在民窑中搭烧,这一制度的实行,形成了官窑、民窑竞争的局面,这种竞争不仅促进了当时民窑的发展,也促进了官窑的发展,官窑的精工细作影响了民窑的生产,使得民窑更加注重产品的质量和精细程度,在技法上吸收了官窑精工细作的经验,民窑也出现了一些精品瓷器,这些瓷器的图案在题材上仍然以大众喜闻乐见的吉祥图案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