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率法亦称投资率固定法,“定式法”中最有代表性的证券投资决策方法。依据定率法,首先要将投资对象分为攻势部分和守势部分,攻势部分是指股票投资,守势部分是指现金、存款和公司债。这种方法还必须在事先确定出一定的比率,比如,股票50对公司债50之比,或股票40对公司债60之比。这种比率一经确定,便应坚持到底,绝不变更。
通常采取股票50对公司债50之比者居多。假定某公司确定的比率就是50对50,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股票涨价,致使这项比率变为股票60对公司债40,这时,该公司可以出售一部分股票,用所得的钱买进公司债,或暂时保留现金。总之,使其比率仍然保持在50对50。反之,如果股票跌价,以致变为股票40对公司债60之比,在这种情况下,该公司可以出售一部分公司债,并以所得价款增购股票,从而使股票与公司债之间的比率仍然保持50比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