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人民检察院,是甘肃省定西市境内负责行使检察权的法律监督机关,其成立于1951年2月,前身是甘肃省检察署定西专区分署。
历史沿革
1951年2月,定西市人民检察院创建,初称甘肃省检察署定西专区分署。
1954年9月,更名为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定西分院,文化大革命开始后遭到破坏。
1978年7月,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定西分院恢复重建。
2003年9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设立甘肃省定西市人民检察院。
2017年11月,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中,定西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职务犯罪预防机构、职能及人员转隶至市纪委监委。
2019年6月,定西市人民检察院全面完成内设机构改革,设置办公室、第一至第八检察部、法律政策研究室、案件管理办公室、检察技术信息处、检务督察处(巡察工作领导办公室)、计划财务装备处、政治部(保留法警支队牌子)等15个职能部门和机关党总支。
主要职责
根据《甘肃省定西市人民检察院2024 年单位预算公开情况说明》,定西市人民检察院的主要职责是:
(一)对中共定西市委和定西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及甘肃省人民检察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市委和甘肃省人民检察院的领导,接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二)对刑事案件依法审查,决定批准逮捕和不批准逮捕,审查起诉和不起诉;同时进行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执行监督;积极参与依法治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三)对民事、行政诉讼和经济审判进行法律监督,受理公民举报、控告和申诉;
(四)对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出抗诉;
(五)完善检察制度,加强队伍建设,依法管理队伍;
(六)开展法律政策研究和与检察业务相关的其他调查研究工作,提出司法建议;
(七)对看守所管理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八)负责完成其他应由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等工作。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起草审核相关文件文稿,处理检察信息,编发内部刊物。负责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和特约检察员联系工作。负责领导同志批办事项的督查工作。
(二)第一检察部
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市人民检察员办理的除第二检察部承办案件以外的普通刑事案件和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故意杀人、抢劫、毒品等重大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市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三)第二检察部
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市监察委员会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市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四)第三检察部
负责对监狱、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以及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的侦查。
(五)第四检察部
负责办理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民事案件的审查、抗诉。承办对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办理市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民事申诉案件。
(六)第五检察部
负责办理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行政案件的审查、抗诉。承办对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办理市人民检察院管辖的行政申诉案件。
(七)第六检察部
负责办理法律规定由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公益诉讼案件。负责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益诉讼案件,派员出席法庭,依照有关规定提出检察建议。办理市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公益诉讼申诉案件。
(八)第七检察部
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九)第八检察部
负责受理向市人民检察院的控告和申诉。承办市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
(十)法律政策研究室
指导并组织开展全市检察理论研究工作,负责司法体制改革综合协调相关工作,承担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市人民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十一)案件管理办公室
负责案件的统一受理流转、办案流程监控、涉案财物监控、涉案财物监管、法律文书监管、案件信息公开。统一组织办案质量评查、业务考评和业务统计分析研判。组织指导人民监督员工作。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应用。
(十二)检察技术信息处
负责全市检察机关网络信息化建设和辅助司法办案的指导和组织工作。负责检察技术的指导,参与管辖案件的现场勘验,对搜取的痕迹、物证进行检验鉴定。负责信息安全工作。
(十三)检务督察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担对全市检察机关执行法律、法规和市人民检察院规定、决定的情况进行督察。承担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四)计划财务装备处
制定实施全市检察机关财务和装备规划,编制市人民检察院支出规划和部门预决算。负责市人民检察院本级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工作。
(十五)政治部(保留法警支队牌子)
负责本部门本系统思想政治、组织人事、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警务管理工作。
现任领导
定西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福
定西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赵金铸
定西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苟家冀
定西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定西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杨昌
定西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彭维纲
所获荣誉
2021年4月13日,定西市人民检察院扫黑办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集体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