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地方税务局组建于1994年8月,现有职工414人,其中中共党员273人,大专以上学历368人。下辖安定、通渭、陇西、渭源、临洮、漳县、岷县七个县(区)地税局,下设59个基层征收管理机构,负责全市1992个纳税企业、16235户个体工商户的地方税收征管和全市社保各费的征缴工作。组建以来地税收入累计达37.5亿元。
尤其是2008年,收入首次突破6亿元的大关,在收入进度、增收幅度、超收额度上均创历史新高。
获得荣誉
近年来,定西市地方税务局始终坚持探索征管改革的新路子,形成了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管理的税收征管新格局;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涌现出一大批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全系统共获得市级以上各类奖项331个,有265人次受到市级以上的表彰奖励,市局机关和岷县地税局被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临洮县地税局被命名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安定区和陇西县地税局被命名为“省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有24个基层税务分局(所)被命名为县级文明单位,8个办税大厅均被当地党委政府命名为“文明示范窗口”。
2015年2月,获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现任领导
胡斌(党委书记、局长)
张新华(党委委员、副局长)
刘亦农(党委委员、副局长)
李国瑞(党委委员、副局长)
王祎军(党委委员、副局长)
李生成(党委委员、副局长)
田永丰(党委委员、副局长)
王兴元(党委委员、纪检组长)
机构职能
国家税务总局定西市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定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税务稽查和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
(九)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十)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系统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系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二)负责本系统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三)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注:相关社保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还在进行中。
办公地点
永定西路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