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额补助是指初在确定地方预算时,对好支大于收所出现的逆差,确定一个中央补助的固定数额,此后具体执行中一般不再变动。这种定额补助的办法可以在一年订或者在一年确定补助定额后在今后几年内固定不变。地方政府多收可以多支,是带有包干性质的补助。
术语介绍
在西方分税分级财政体制中,中央政府无一例外地从各地方征收税收,也无一例外地对各地方实行转移支付制度。转移支付构成中央预算的一个重要支出项目,也构成地方预算的一个重要收入来源。中央对地方的补助也可以分为两类。一类称为有条件补助,是指中央政府规定补助金的特定用途,地方政府不得挪作他用。有时中央政府对有条件补助再加上其他规定,如不仅规定中央补助的特定用途,还要求地方政府有一定金额的配合补助金作为特定支出。这实际上是中央政府出钱,地方政府办事。如果组织得合理,这种补助是一种中央对地方进行调控的间接手段,能加强中央政府的统领导能力。另一类称为无条件补助,是指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补助金不规定其具体用途,也没有规定配套支出要求的转移支付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