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共宜宾市委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宾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宜宾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宜委发〔2010〕15号),设立宜宾市交通运输局(简称交通运输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
主要职责
职责调整
(一)将原市交通局的职责、原市规划和建设局承担的指导城市公共客运管理(含出租车行业管理)职责划入市交通运输局。
(二)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6项交通规费的管理职责。
(四)加强综合运输体系规划的衔接,促进各种运输方式协调发展。
(五)加强统筹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职责,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大力发展农村交通,加快推进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
(六)加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和交通运输应急管理职责。
(七)加强对交通行业和产业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并实施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参与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2.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3.承担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订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运输价格。
4.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运输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救助打捞、通讯导航、危险品运输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相关工作。指导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承担交通专项资金筹集、监管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审计工作。
6.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按规定负责港口规划和港口岸线使用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特许经营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管理工作。
7.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省和市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组织协调地方交通战备和保护通信线路安全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8.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9.负责公路、水路有关涉外工作,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招商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
10.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宜宾市交通运输局机关设10个内设机构和宜宾市交通战备办公室。
(一)办公室(信访科)。
负责机关日常政务的综合协调;负责文秘、信息、督办、提案办理、机要、值班、保密、档案和政务公开、接待工作;负责起草全局性的重要报告、综合性文件;承担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对全市交通行业目标执行情况督查和管理;负责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督查督办信访案件;协调处理群体性上访事件;指导、协调区县交通运输部门信访工作;负责机关后勤行政管理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扶贫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
组织开展交通行业政策研究,指导交通行业的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和协调交通行业的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指导、组织交通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管理交通执法证件和装备;承办有关行政审批工作。
(三)规划财务科。
组织拟订交通行业发展规划,组织拟订公路、水路和运输枢纽等行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审核专用公路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承担公路、水路重点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后期评价工作;承担公路、桥梁、隧道收取通行费、站卡设置的管理以及经营权转让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拟订交通运输行业财务会计管理规章制度,指导和监督交通运输行业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工作;承担交通专项资金筹集、监督、管理和外汇、信贷及利用外资的财务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收支预、决算管理工作和国有资本、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归口管理交通行业统计、预测工作;参与交通行业招商引资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
(四)建设管理科。
组织拟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工程建设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监督管理公路、水路建设项目实施,维护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秩序;指导农村公路建设和干线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承担市重点公路、水路建设项目的设计文件审查、施工许可审查和竣工验收;承担公路、水路建设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信用评价、资质管理工作;负责对交通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监督执法;监督重点公路、水路建设项目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指导公路、水路基础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组织拟订农村公路、干线公路水毁、渡改桥建设等专项计划,组织交通行业科技项目、科技信息交流和鉴定、评审、推广工作。
(五)运输管理科。
参与拟订综合运输发展规划,承担综合运输体系建设有关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公路、水路运输行业发展规划和中长期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督管理和公路、水路客货运输及站场、车辆维修、汽车租赁、驾驶员培训等行业管理;组织协调重点运输、紧急客货运输和公路、水路联合运输,承担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经济运行分析,参与运输价格管理;按规定承担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
(六)城市公共客运指导科(出租车行业指导办公室)。
组织拟订城市公共客运行业管理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公交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监管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城市公共客运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
(七)安全监督科(应急办公室)。
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按规定负责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公路、水路安全生产政策和综合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应急处置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安全管理目标责任考核、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交通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八)审计科。
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业审计工作制度并监督实施;依法监督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他经济活动,承担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实施对专项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的审计或审计调查工作。
(九)人事科。
承担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管理、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险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智力引进、教育培训、专业技术等级的培训考核、劳动保护及职业病防治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和聘用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
宜宾市交通战备办公室(宜宾市保护通信线路安全办公室)。
制定交通战备的有关政策和措施,规划全市国防交通网路布局,对市内交通建设提出有关国防要求的建议;参加有关交通工程设施的勘测、设计、鉴(审)定和竣工验收;负责全市的国防运力动员和运力征用;制订和实施全市国防交通物资储备计划,调用国防交通物资;负责全市保护通信线路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督促工作,参与有关保护通信线路安全的综合治理工作;指导、检查、监督全市铁路、交通、邮政、电信、民航等部门及各区县的国防交通工作。交通战备办公室内设综合科。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交通运输局机关行政编制3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按市委有关规定配备;总工程师1名;交通战备办公室主任1名(由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兼任),专职副主任1名(副县级);正科级领导职数11名(含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3名。
市监察局派驻专项行政编制1名,即监察室主任。
机关工勤人员控制数5名。
五、附则
本规定由中共宜宾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宜宾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所获荣誉
2020年5月,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评为“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先进集体”。
2020年11月17日,被四川省委、省人民政府表彰为“四川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
2020年12月,被授予“2019年度四川省抗击重大自然灾害先进集体”称号。
领导信息
局长:程健
副局长:王建平、袁峰、李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