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位于四川省宜宾市。
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工业经济、信息化和无线电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有关工业经济、信息化和无线电管理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工业化与城镇化联动,负责推进全市工业结构调整。
(二)负责拟订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市工业企业实施行业管理,组织实施行业规范和行业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拟订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工业强市战略。牵头拟订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参与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四)监测、分析全市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和质量,建立全市工业经济运行预警机制。拟订中、近期经济运行目标、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煤炭、电力、成品油、天然气等重要物资综合调控、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工作。对工业经济重大政策实施情况进行督查,承办年度工业经济目标责任考核。
(五)负责全市工业为主导的产业园区建设发展的牵头服务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产业园区、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市产业园区合理布局。负责推进产业园区建设发展。
(六)负责全市企业技术改造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市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规划和政策。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意见,管理全市企业技术改造项目。
(七)负责全市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拟订鼓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指导企业技术创新、技术引进、重大装备国产化和重大技术装备研制。编制下达全市企业技术创新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全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指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负责全市大企业大集团培育工作。负责协调指导中小企业发展。负责推进企业信用制度建设,负责拟订工业发展资金等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计划,负责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生产运行等涉及财政、金融、税收等方面问题的协调,指导工业企业直接融资工作。
(九)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节能降耗、清洁生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协调推进工业化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相关重大示范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十)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开放和利用外资的政策建议。参与区域经济合作和承接产业转移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国际化经营、境外投资及兼并重组。
(十一)负责全市保护通信线路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督促工作。负责工业领域信息化工作。
(十二)按照省无线电管理机构委托,统一配置和管理全市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负责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和干扰查处。协调军地间和市(州)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三)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投资促进、网络安全、统计等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制订有关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文电处理、公文发文格式审核和机要文件的管理工作;负责局印章管理工作,办理局对外介绍信;负责局务会、局主要领导召开的专题会、全市经济和信息化系统重大会议、有关干部职工大会等重要会议活动的组织协调、服务保障工作,统筹开展会议议题收集、整理、会议方案拟定、会议资料准备、会议纪要编发、归档有关工作;统筹安排有关领导、科室、下属事业单位参加会议及活动;负责局涉及国家安全、保密、机要和密码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保密宣传教育、保密检查、技术防护等工作,负责涉密计算机、涉密介质管理,组织开展保密检查;承担局机关文书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登记、管理、利用、移交工作;负责全局财务、政府采购、资产管理、机关车辆及其他因公使用车辆相关的协调管理等服务保障、机关环境、爱国卫生、安全保卫等有关工作;负责统筹做好局有关接待工作;负责牵头我局有关电子政务、政务信息工作,负责统筹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做好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工作,统筹做好有关新闻发布、政策解读和会议活动的宣传报道,受理并审核新闻单位的采访申请,组织开展采访活动;统筹组织局涉及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发言稿、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报告、上报市委市政府、省厅综合汇报材料、局主要领导有关重要文稿起草工作;统筹做好全局政务值班工作;统筹做好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联系人大、政协办公室及相关工作;负责全局目标管理工作,组织各科室拟订局年度工作目标并统筹开展目标考核有关工作;统筹开展对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市领导重要指示批示、局党组、行政等有关会议决定、安排部署、领导批示等事项办理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完成局党组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政策法规与规划科(行政审批科)。
牵头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政策;牵头编制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提出工业经济中长期目标、产业政策和措施、结构和布局调整实施方案;负责除专业科室已承担管理职能的其他产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审批事项;负责机关依法行政综合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负责涉及我局的社会综合治理、平安宜宾建设、社会风险排查等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相关工作;负责推进减轻企业负担的有关工作;完成局党组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统计工作科(综合科)。
牵头负责本系统及行业管理范围内统计数据的收集汇总、分析预测、报送公布等工作,建立健全本系统及行业管理范围内统计工作数据收集、汇总、上报、公开等工作制度,对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进行调查和监督检查;指导、督促本系统及行业管理范围内企业(项目)统计规范化建设和企业(项目)入库申报工作,协助做好本系统及行业管理范围内统计违法案件调查处理相关工作;负责工业经济运行综合管理,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和质量,建立工业经济运行预警机制,对重大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建议;负责拟订中、近期经济运行目标、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市级政策及资金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工业经济重大政策执行情况的督查和绩效评估;组织拟订年度工业经济责任目标并监督实施;牵头负责中、省、市重要会议涉及工业经济有关任务分解下达、督促检查和整改落实;负责工业经济运行信息收集、处理、研究、发布;组织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做好工业史、工业志、工业年鉴等编撰相关工作; 负责牵头工业领域重点产业统筹、调度工作;牵头我局各产业专班、产业课题研究工作;负责牵头制造强市和新型工业化相关工作;负责局涉及经济运行、产业发展等方面的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负责市工业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完成局党组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产业园区科。
负责牵头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
产业园区(含经开区、高新区、工业集中区)、产业集群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考核工作;负责先进制造业集群涉及我局相关统筹工作;牵头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指导全市产业园区合理布局;负责推进产业园区建设发展;负责牵头落实产业园区承载能力提升相关工作;推进园区服务体系和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负责跨区域间园区共建共享,协助做好园区土地、环保、能耗等要素保障;协调推进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重点园区相关工作;负责产业园区发展的监测运行分析工作;指导产业园区管理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完成局党组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投资与创新科。
负责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管理和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工作;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规划、政策和引导目录;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的意见;负责上报和审批、核准、备案规划内技术改造项目;负责技术改造、技术创新项目资金政策的申报和管理工作;牵头中、省政策和资金及工业项目用地相关工作;负责监督国家、省专项技术改造项目设备招标工作;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鼓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推进新型重大产业创新平台构建;负责企业技术中心(创新示范企业)培育、申报和认定管理工作;负责组织企业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申报、鉴定等工作;负责科技创新类人才相关工作;指导工业企业品牌建设、质量管理和标准化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相关支持政策措施;负责研究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战略性、前沿性新兴产业,牵头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工作;推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承担服务型制造、工业物流、工业电商、工业文化和工业遗产保护、工业旅游等工作;完成局党组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企业服务科。
负责统筹大中小企业协调配套发展;负责大企业、大集团、龙头骨干企业的培育和中小企业发展、综合展规划协调工作;指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指导企业实施改组改造和兼并重组;组织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小企业创业创新基础建设,指导和促进创业投资发展;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教融合工作;负责工业领域行业、企业技术、技能人才牵头工作,负责相关技术、技能人才政策贯彻落实、申报及信息收集、统计工作;负责牵头工业企业用工问题的协调解决;负责协助清理工业企业欠款工作;负责统筹局“双百工程”相关工作;完成局党组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产业金融与经济合作科。
负责推进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参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牵头搭建工业企业信贷资金的融资平台,指导企业融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指导工业企业直接融资和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负责“科技—产业—金融”良性互动相关工作;负责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生产运行等涉及财政、金融、税收等方面问题的协调;参与工业企业上市培育和扶持政策兑现工作;推进区域合作,承接产业转移,参与区域总体发展规划、专项发展规划及重大产业布局;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牵头友好城市相关工作;负责统筹本局职责范围内产业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储能、氢能、先进计算、工业元宇宙、类脑智能等未来产业的招引工作;组织指导企业外出参加各类展会,组织指导企业开拓国内国际市场;完成局党组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酒类产业科。
承担酒类行业管理工作;对外可以“宜宾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白酒产业分局”名义开展工作;拟订酒类行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产业政策等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行业运行态势,研究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按要求定期撰写产业分析报告,并抓好相关问题落实;负责酒类招商引资和行业品牌建设工作;负责招引项目的落地、建设、管理和相关企业服务工作;承担酒类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助开展酒类行业、企业生态环境、信访维稳等工作;完成局党组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光伏产业科。
负责全市
光伏全产业链牵头工作,对外可以“宜宾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光伏产业分局”名义开展工作;承担光伏产业管理工作,拟订产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产业政策等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行业运行态势,研究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按要求定期撰写产业分析报告,并抓好相关问题落实;负责项目招商引资和品牌建设工作;负责招引项目的落地、建设、管理和相关企业服务工作;承担光伏产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助开展光伏企业生态环境、信访维稳等工作;完成局党组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先进材料与化工产业科。
承担先进材料、化工及医药(含医疗器械)、冶金、建材等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行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产业政策等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行业运行态势,研究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项目招商引资和行业品牌建设工作;负责招引项目的落地、建设、管理和相关企业服务工作;承担监控化学品管理工作;负责市级医药储备管理;组织实施重大灾情、疫情、军需、战备等情况下药品的紧急调度;牵头开展化解过剩产能工作;承担先进材料、化工及医药(含医疗器械)、冶金、建材等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助开展相关行业、企业生态环境、信访维稳等工作;完成局党组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轻纺盐业产业科。
承担轻工(烟草)、竹精深加工、纺织、盐业、食品加工等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行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产业政策等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行业运行态势,研究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相关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和行业品牌建设工作;负责招引项目的落地、建设、管理和相关企业服务工作;拟订食盐供应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落实食盐储备制度,承担食盐专营管理工作;实施盐业行政执法;拟订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和示范基地建设;承担轻工、竹精深加工、纺织、盐业、食品加工等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助开展相关行业、企业生态环境、信访维稳等工作;完成局党组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装备制造产业科(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宜宾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
承担重大技术装备、机械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提出装备制造产业发展规划、产业发展政策的建议;负责装备制造产业企业的培育,推进装备制造产业企业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和推广等工作;负责工业企业智能化推进工作;负责能源电子产业相关统筹工作;负责装备制造产业项目引进和招商引资专项活动;负责行业品牌建设工作;负责招引项目的落地、建设、管理和相关企业服务工作;承担重大技术装备、机械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助开展重大技术装备、机械行业、企业生态环境、信访维稳等工作;负责全市保护通信线路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督促工作,参与有关保护通信线路安全的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工业领域信息化工作(含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等)、负责通信运营商协调服务工作;负责信息通信领域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重大事项;按照省无线电管理机构委托,负责全市无线电管理机构相关工作;负责审查无线电台(站)的建设布局,指配无线电频率和台站呼号,核发无线电台执照,收缴无线电频率资源占用费;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和安全保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和干扰查处,依法查处无线电违法行为;管理无线电发射设备市场;协调处理军地和市(州)间无线电管理、执法等相关事宜;负责无线电安全监管工作;完成局党组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要素保障与能源产业科。
负责协调推进电力、热力、页岩气等能源产业发展(不含煤炭行业);负责全市工业要素保障协调工作;负责电力运行调度管理,制定中、近期电力运行调控目标和方案;平衡电力资源,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协调处理电力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电力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做好电力运行安全监管相关工作;负责电力、成品油、天然气和铁路运力等重要物资综合调控、紧急调度工作;负责成品油经营市场监管;承担成品油的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承担成品油流通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完成局党组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四、安全生产科。
负责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综合管理工作;承担局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相关法规、重要论述、会议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及检查督促;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考核,依法查处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负责制定市经济和信息化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并推动实施,依法协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局内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科室(中心、站)查处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参与安全生产重大活动;负责电网大面积停电、天然气供应、成品油供应、通信保障和民用爆炸物品事故灾难的应急综合协调管理;负责牵头涉及我局国家物资储备工作;参与相关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完成局党组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五、环境资源科。
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降耗、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循环经济、水资源节约与污染治理、应对气候变化及低碳发展等工作;协调推进工业化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牵头负责工业领域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涉及我局相关协调统筹工作;监管考核重点用能企业节能工作;负责工业技术改造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工作;负责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开展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工作;完成局党组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六、机关党委(人事科、离退休人员工作科)。
负责局党组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具体工作,承担机关党委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思想政治建设工作,承担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机关理论武装、党建宣传、党建研究、意识形态、宗教、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承担党员发展、基层党组织换届报批、党费管理、党内统计、党务培训等工作;负责党建目标考核相关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干部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机关干部培养、教育、管理、考核、监督、选拔、任用等制度办法;拟定局机关干部培训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干部的招录(聘)用、调动(任)、职务(职级)晋升、工资审核、考核、奖惩、评优评先、退休审批、出国(境)审核、出国境证照管理,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干部监督等干部人事事项的日常工作;负责局科级及以下行政、事业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推进人事档案规范化、数字化、信息化工作;负责涉密人员资格审查、岗位调整等有关工作;负责承办经济类、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和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提名推荐、选举相关工作;负责统筹党建扶贫和驻村工作;负责局机关群团工作和统战、妇女、双拥、关心下一代等工作,牵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相关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日常工作;承担局机关纪委具体工作;受理党员干部检举、控告、申诉,办理党员干部处分;负责局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科级以下党员干部纪律审查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职工工作,宣传贯彻关于离退休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落实走访慰问制度;组织离退休干部参加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参观学习,及时通报重要情况;落实离退休干部生活待遇,会同有关部门协助家属办理离退休人员丧葬和善后处理事宜;完成局党组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现任领导
所获荣誉
2024年2月19日,被四川省委、省政府给予记一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