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公安局
宜春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宜春市公安局是以防范、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户籍人口管理出入境事务,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等职责的国家行政机关。办公地址位于宜春市宜阳大道18号。
主要职责
(一)维护社会治安。组织协调处置恐怖事件、突发性群体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组织、协调处置重大案件、治安事件、治安事故和重大群体性事件、骚乱;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
(二)打击违法犯罪。预防、制止、惩治违法犯罪,保护公民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开展禁毒和缉毒工作;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市公安法治建设,指导、检查、监督全市公安机关执法活动。
(三)开展行政管理。依法管理户籍和门楼牌、流动人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组织指导出入境和外国人在宜春市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人管理工作。
机构领导
内设机构
获得荣誉
2019年3月,获得“江西省第十五届文明单位”荣誉。
2021年12月,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2022年5月,宜春市公安局涉税犯罪侦查支队被表彰为“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
地理位置
办公地址:宜春市宜阳大道18号。
最新修订时间:2024-07-21 10:30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机构领导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