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经信委
宝山区政府工作部门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经济、信息化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经济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
主要职责
1、
2、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相关行业的规划,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态势,调节经济日常运行;制定和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和政策措施,提出解决经济运行中重大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经济信息;承担工业、信息化相关行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有关工作。
4、负责提出工业、信息化技术改造投资规模和方向的建议,提出行业投资布局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国家、省、市和区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对重点项目进行监管和督查。
5、组织实施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技术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推动企业技术创新;指导企业技术进步、技术引进和重大技术装备研制,推进高新技术与传统工业改造结合;推动产学研联合。
6、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相关产业的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示范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指导和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
7、承担煤炭和非煤矿山监督管理责任,负责煤炭工业生产管理和非煤矿山行业管理工作;编制和实施年度煤炭计划,协调煤炭生产的重大问题;指导检查非煤矿山标准化建设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8、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综合运输协调工作;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涉及交通、电力、煤炭、通讯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9、承担信息安全管理的责任,指导和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安全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全区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信息安全防范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10、根据区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区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11、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
12、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参与指导所监管企业直接融资工作,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13、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14、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贯彻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制度,依法对全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宝山区简介
宝山区是1980年4月由黑龙江省政府批准,正式列入县级行政建制的。其行政区域位于双鸭山市的东南部,距市政府所在地(尖山区)27公里。地理坐标东经131°16'至131°42';北纬46°21'至46°37'之间。东临友谊县、宝清县,西与本市另一行政区划单位四方台区接壤,西南方向与本市另一行政区划单位岭东区隔山而居,总面积750平方公里。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3-22 22:46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