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体育局
宝鸡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
宝鸡市体育局前身是宝鸡市体育运动委员会,成立于1955 年,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宝鸡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陕办字〔2015〕45号),设立市体育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体育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全市体育发展战略,推动体育改革,协调区域性体育发展,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动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
(三)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规划、协调体育设施布局,指导、规范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监督管理。
(四)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设置体育运动项目,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举办全市综合性运动会。
(五)统筹规划全市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加强体育后备人才队伍建设;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组织参加全省运动会和单项比赛;协同教育部门,贯彻实施学校体育工作方针、政策,增强学生体质。
(六)拟订体育产业发展规划,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协调组织国际、国内大型商业性体育赛事;负责体育彩票销售管理工作。
(七)组织指导体育宣传和教育工作,培训体育干部和专业人才,加强体育文化建设。
(八)组织开展体育科学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九)加强运动队思想文化教育和保障工作。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体育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拟订全市体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机关党务、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电、机要、档案、保密、接待、安全保卫、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后勤服务;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聘用等工作;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人服务管理工作。
(二)法规宣传科
拟订全市体育法规、体育宣传、体育教育、体育产业的发展规划,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全市体育依法行政工作、仲裁机构设立、管理工作,对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的纠纷进行调解仲裁;组织指导全市体育宣传、法制教育、依法行政工作,推动体育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局门户网站建设和信息工作;协调重大体育活动的采访报道工作,承担新闻发布工作;调查研究体育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方案;负责全市体育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全市体育产业发展,管理全市体育彩票发行工作;加强运动队思想文化教育和保障工作;组织指导全市体育理论研究和体育发展战略研究,负责全市教练员、业务干部、体育骨干和体育科研人员的培训和管理;负责全市体育科研和反兴奋剂工作;协同教育部门,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方针、政策,增强学生体质。
(三)群众体育科
拟订全市群众体育发展规划;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和推进农村体育、社区体育、行业体育、少数民族体育、老年人体育和残疾人体育及其它社会体育的发展;组织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考核、审批、推荐和管理;承担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体育总会日常工作;负责全市性群众性体育社团的设立审查和监督管理。
(四)竞技体育科
拟定全市青少年体育发展规划、青少年业余训练管理制度;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指导监督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负责指导开展全市业余训练及相关工作,指导市体育运动学校、市游泳学校、县区少体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各类训练基地的建设;组织参加国家和省级青少年比赛;拟订全市体育竞赛发展规划和体育竞赛管理制度;负责承办国际级、国家级及省级单项、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市级体育竞赛组织与管理工作;负责等级运动员的申报、审批和管理工作;负责裁判员的培训考试、考核、审批、选派和等级管理;负责整理、收集、公布各项竞赛成绩及最高纪录。
机关党的机构按党章规定设置。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人员编制
市体育局机关行政编制17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纪检组长1名,科级领导职数5名。
领导信息
毕周海:局长
发展全面工作
杜军祥: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负责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工作,分管市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王红良:副局长
负责省十五运会体育场馆筹建工作
王宝林:副局长
负责省十五运会体育宣传、筹备工作、兼任市游泳学校校长
所获荣誉
2021年9月2日,被国家体育总局授予“2017-2020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称号。
最新修订时间:2023-12-24 21:24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