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权元首指的是共和制国家中的总统或国家主席,由选举方式产生并有一定的任期。
词语释义
在共和制国家中,国家元首被称为总统或国家主席,由于其往往兼任政府首脑,掌握很大权力,并是国家权力的中心,因此被称为“实权元首”。
制度变迁
1954年我国宪法制订过程中,宪法起草委员会的成员对于国家主席的职权问题进行过多次讨论,曾设想将主席的权力定得低一些。但是,在这一部宪法中,由于国家主席拥有“统率全国武装力量,担任国防委员会主席”的权力,同时又可以“在必要的时候召开最高国务会议,并担任最高国务会议主席”,因此,国家主席的权力在很多时候不虚反实,并成为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实权元首。
根据“八二宪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不再拥有原 “五四宪法”赋予国家主席的两项权力:即召开最高国务会议和统率武装力量的权力。这就在实际上使国家主席从原来的“实权”元首变为“虚位”元首。
但自1993年以来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共中央总书记“三位一体”局面的出现,作为国家元首的中国国家主席,已经不再是原来意义的“虚位”元首,而是可以利用其国家主席、党中央总书记及中央军委主席的三重身份对其拥有的职权进行整合运用。这也就在实际上使其拥有了“实权”元首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