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程序》全面与完整广泛收集相关单项程序与制度的全面性规定于最大化、精选与补缺择取部分省市司法机关与国际公约相关规定于最优化、参考与提示以实质性解决方案促化解普遍性疑难性问题王简单化、冲突与解决用司法实践指导刑事诉讼规范内容冲突问题于简捷化。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对刑罚已执行完毕,由于发现新的
证据,又因同一事实被以新的
罪名重新起诉的案件,应适用何种程序进行审理等问题的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节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