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美反映,审美活动的一种心理形式,又是用以表述艺术与
艺术客体,包括
文学与文学客体的关系的一个理论命题。作为一种文学观,又称审美文学论。
核心观点是“文学是社会生活的审美反映”。审美反映是人对客观世界的一种反映形式,体现着人对客观世界的认识。但它不同于一般哲学认识论的认识,不同于科学的认识,其特殊性就在于这种反映和认识是审美的。“审美”或“审美的”本义是“感性”或“感性的”,“审美”一词有时也与“美”或“美的”通用。
实际上,“审美”与“美”是有区别的,“美”是指能引起人的精神愉快的感性存在,而“审美”的专门意义则“相当于整个美感经验”,属于人的一种特殊的心理活动。“审美”作为“审美的”一词使用,是对某种事物或现象的特质的规定,如“审美心理”就是“审美的心理”,“审美反映”就是“审美的反映”。
这种评价、判断与作为科学认识的反映存在着根本性的不同,科学反映是通过理性,运用概念和逻辑推理把握客观世界的思维形式,以求真为最终目的,与实际功利相联系,反映成果是知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