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破产
由政府主管部门或法院宣布其破产的正式通告
宣告破产是在债务人自己申请破产或由债权人等提出要求破产后,经法院调查,认定企业(或经营者)确实具备了破产条件,则由政府主管部门或法院宣布其破产的正式通告。
企业一经宣告破产,即受到严格的法律限制,如破产人不得再处分自己的财产,法院可采取扣押其财产、冻结其帐本帐户、令其提出股东及债权人名单,甚至可以限制债务人的人身自由等保全措施,同时进行破产公告,任命破产企业(或财团)的最高管理人,组成以债权人为主的债权人会议以代替原公司的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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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3-06-09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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