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命
汉语词语
宣命,读音为xuān mìng,汉语词汇,释义为传达皇帝的诏命;皇帝的诏命;宣扬威命。
解释
1、传达皇帝的诏命。
2、皇帝的诏命。
3、宣扬威命。
出处
《晋书·何曾传》:“故建官受任,则置副佐;陈师命将,则立监贰;宣命遣使,则设介副。”
唐 杜甫 《送杨六判官使西蕃》诗:“宣命前程急,惟良待士宽。”
《敦煌变文集·韩擒虎话本》:“使君蒙诏,一似大杵中心,不感(敢)为(违)他宣命,当时朝现(见),直诣閤门。”
《前汉书平话》卷下:“ 吕 女亲手揪妃子发,至於殿上。 吕 女曰:‘ 刘友 知罪么?尔一者负我,二者违了宣命。’”
范仲淹《奏乞指挥管设捉贼兵士》:“为宣命紧切,连夜拖拽,更致怨愤,逃走入贼中,其患愈大。”
明 叶子奇 《草木子·杂制》:“ 元 朝一品衙门用三台金印……惟宣命之寳用玉。以玉筯篆文,此其异也。”
三国 魏 应璩 《与满公琰书》:“外嘉郎君谦下之德,内幸顽才见诚知己,欢欣踊跃,情有无量,是以奔骋御仆,宣命周求。”
《元史》卷八三《选举志三·铨法中》:“凡迁官之法,……自六品至九品为敕授,则中书牒署之。自一品至五品为宣授,则以制命之,三品以下用金宝,二品以上用玉宝,有特旨者则有告词。其理算论月日,迁转凭散官。”卷九一《百官志七》记载略同。又卷八四《选举志四·考课》:“凡封赠之制,……正从一品至五品为宣授,六品至七品敕牒。”可知宣、敕施用之分,以五、六品之间为界。宣要加盖皇帝的玺印(玉宝或金宝),敕则只由中书省宰相签署。
参考资料
宣命.百度汉语.
最新修订时间:2021-11-17 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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