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教育局是宣威市政府的
行政职能部门,负责管理督促指导全市教育教学工作和教育改革与
发展相关工作,位于云南省宣威市。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省、
曲靖市、
宣威市人民政府关于教育的决议,起草地方性教育实施方案。
(二)编制全市教育发展规划,研究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拟定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并负责指导实施工作。调整教育结构,审批全市中、小学的布点、布局和开办、停办、变迁工作。管理和指导社会力量办学。
(三)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市的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和教师教育工作;负责全市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指导、协调各部门和各乡(镇)的有关教育工作;负责教育的指导与评估。
(四)负责全市学校德育工作,指导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全市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统筹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
(五)统筹管理教育经费;参与制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实施办法;负责市级教育经费和补助专款的分配、管理;监测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管理和使用城市教育费附加;督促、指导、使用好农村教育费附加;监督、指导教育系统基建工作,校舍安全和校园绿化、美化工作,主管市直学校的校舍建设。
(六)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学校人事制度、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管理全市教育科研、现代信息教育技术、教学仪器设备配置工作。
(七)主管全市教师工作,指导乡(镇)学校教职工队伍建设,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工作;组织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教师资格制度,负责小学、幼儿教师资格的认定;指导全市教育系统职称改革,主管各级各类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人技术等级认定的有关工作。
(八)归口管理全市国民学历教育;规划、协调和指导各种学历后的继续教育;制定高中、初中及其以下的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各类招生考试、成人自学考试、高中会考和相关的社会考试工作;指导师范类毕业生的就业工作。
(九)领导市直学校的团、队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领导教育系统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的纪检、行政监察、信访、审计和行风建设工作。
(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学校领导干部的考核、考察、任免工作;负责对全市教育系统人事档案的管理。
(十一)承办市委、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服务承诺制度
第一条 为改善行政机关服务态度、提高工作效能,增强执政力和公信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行政机关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的决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服务承诺是本部门根据工作职能要求,对行政服务的内容、办事程序、办理时限等相关具体事项,通过媒体向社会和公众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承担违诺责任的制度。
第三条 建立服务承诺制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效率和公众满意程序为目标,把各项行政服务事项置于社会和公众的监督之下。
第四条 局机关、各学校要向社会和公众公示具体职能和服务项目。
第五条 应当公开各项行政审批项目的法律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其它服务项目也要根据服务内容、服务程序和办理时限予以公开。
第六条 各科室一定精简办事手续,减少办事环节,规范工作程序,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办理时间内尽量缩短办理时间。
第七条 各科室应当将各类行政审批及备案事项通过互联网公布,提高工作的透明度。
第八条 局机关、各学校对工作人员的服务行为进行规范。对来访和办理人员,要热情接待,积极主动提供规范有序的服务,做到举止文明、服务到位。
第九条 应履行八项工作承诺:
(一)不让来办事的人员在我这里受冷落;
(二)不让工作的事项在我这里积压延误;
(三)不让工作的差错在我这里发生;
(四)不让工作的机密在我这里泄露;
(五)不让影响团结的言行在我身上出现;
(六)不让违纪违法的行为在我身上发生;
(七)不让机关的形象因我受到影响;
(八)不让群众的利益因我受到侵害。
第十条 对执行不力、甚至违反本制度的,要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改正。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教育局党委的日常事务,指导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按照干管权限,对学校领导进行考核、考察、任免等有关业务工作;综合协调各股(室)工作;负责各类文件的运转和管理;负责全市教育工作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党委会议、党政联席会议等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及有关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新闻、宣传、文秘、信息、保密、文书档案、机关建设、安全保卫、环境卫生及车辆、财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组织机关职工政治学习;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建议、意见的综合办理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团队工作。
人事股(教育工会)
协调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全市教职工的工资福利管理和职称改革工作,主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人晋级、管理人员职务报批业务工作;负责全市教职工人事档案的管理与提供服务工作;指导学校内部人事制度改革,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奖惩业务工作;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和学校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管理;指导师范毕业生的就业、考核、转正定级;办理全市教职工的调配业务;认定初中、小学、幼儿教师资格,承办高中阶段教师资格业务;办理教职工退休手续,负责离退休教职工管理。指导“特岗教师”的招考管理工作;指导教育系统的工会工作和各级各类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主持工会的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女工委员会工作。
教育股
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参与制定并组织实施各类教育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各类学校达标、晋级和教育管理及评价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成职教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教育、幼儿教育、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学制及管理工作;负责学校的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健康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和“关工委”工作;负责全市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丰富校园文化工作;负责规划管理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和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工作;负责研究成人教育、职业教育体制改革并组织实施,承办职业技术学校的设置、撤并业务;负责脱盲、职业技术教育的发证工作;指导农村智力开发,管理和承办社会力量办学;协助有关股(室)开展督导,做好“两基”工作。
计统股
制定全市教育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计划,负责教育信息统计、分拆,拟定教育经费的筹措和管理规定措施;负责市级教育经费和教育补助专款预算的编制、分配、管理和财务结算编制工作;负责市直学校财务管理,指导乡(镇、街道)学校财务工作;统筹管理赠、援款项和外资贷款、危改工程,中小学膳食午餐补助项目;指导全市教育系统校舍建设和改善办学条件的工作,督察校舍建设质量和校舍安全等有关报表、计划、审批等手续;承办学校设置、撤并、更名和调整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市学校固定资产统计、上报。
督审股
宣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监督、检查乡(镇、街道)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对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实施以及教育经费的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学校内部管理工作;监督、检查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领导班子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情况;负责普法工作;负责“两基”复查巩固、提高工作。
师训办公室
规划、指导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拟定中小学师资学历达标规划,组织实施中小学名校长、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培养和认定工作;指导中等师范学校、教师进修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主管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统筹规划和指导中小学师资培训;规划小学教师、幼儿教师继续教育、并组织实施;承办校长、教师培训的相关业务;负责语言文字的管理工作;负责普通话推广测评工作。
纪检监察办公室(信访办)
贯彻落实教育局党委、纪委和上级监察机关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的指示、决定;监督检查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及教育局各股(室)在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决定、命令中的情况;监督干部任免、招生、考试、教师招录及调动、职称评聘、工程招标、大宗物资采购等工作;查处教育系统内部工作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处理群众来信、来电,接待群众来访,受理检举、控告和申述等;承办上级纪委、监察机关、信访部门、教育部门交办的检举、控告、申述及其它事项;核查举报情况,汇报信访举报的突出问题,向教育局领导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提供重要的信息;协调处理信访问题,疏导上访群众,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按照信访处理程序,做好登记、呈批、转办、检查、催办、统计和归档工作;做好教育系统内部的审计工作,大额专项经费使用的审计,大额修缮、改造、装修工程的造价决算审计,校长离任审计等;积极推行阳光政府,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建设工作。
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
协调各相关部门和教育局各股室共同做好教育系统安全维稳管理工作;制订全市教育系统安全工作目标和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市学校安全工作形势,研究制订落实工作措施,总结推广学校安全工作先进经验;组织、指导全市学校、幼儿园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对全市学校、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指导全市学校、幼儿园做好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定期指导开展安全教育、应急演练和培训工作;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完善安全工作档案制度,及时报送有关材料,做好安全台帐的归档工作;协助各职能股室做好其职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对全市学校、幼儿园的安全专项考核工作,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对本系统的安全检查与考核。
条件装备办公室
指导学校绿化、美化、环境规划工作;指导学校锅炉安装、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学仪器设备的供应和图书资料配备、规划并组织实施、核查、指导、实验室建设;负责全市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指导学校食堂、商店的管理;指导勤工俭学和校办产业的管理。
教育局直属
宣威市第九中学(宣威九中):2010年,云南省
宣威市虹桥街道
宣威市第一中学:1932年,云南省宣威市宛水街道
宣威市第二中学:1941年,云南省宣威市格宜镇
宣威市第三中学:1942年,云南省宣威市板桥街道
宣威市第四中学:1942年,云南省宣威市海岱镇
宣威市第五中学:1980年,云南省宣威市西宁街道
宣威市第六中学:1983年,云南省宣威市宛水街道
宣威市第七中学:1999年,云南省宣威市西宁街道
宣威市第八中学:2003年,云南省宣威市双龙街道
宣威市长征中学-:云南省宣威市来宾街道
宣威市民族中学-:-云南省宣威市西宁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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