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恩县农业局位于宣恩县
珠山镇民族路16号,始建于1950年8月。2001年11月
机构改革,宣恩县农业委员会与农业局、农机局合并组建宣恩县农业局。
机构简介
同时成立中共宣恩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委农办)与县农业局合署办公,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宣恩县畜牧局”、“宣恩县多种经济办公室”、“宣恩县农业利用外资办公室”、“宣恩县农村经济管理局”归口农业局管理。现有行政人员32人,行政人员32人,专业技术人员43人,其中高级职称7人,中级职称20人。
主要职责
(一) 拟订种植业、茶叶、水果、农村能源及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提出涉农的财税、价格、金融保险等政策建议。参与拟订农业规范性文件,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二)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
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三)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以及特色农业发展,贯彻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以及特色农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
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农业资源的有效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负责提出
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政府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经批准后指导实施。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配合县财政局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四)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拟订
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促进
大宗农产品流通的政策建议,研究制定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
(五)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
安全风险评估,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参与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六)组织、协调
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和管理。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生产经营许可及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开展有关肥料、农药的监督管理。
(七)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贯彻执行植物保护、防疫、检疫法律法规。拟订本县农业
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应急防治预案,并指导实施。指导植物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县内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
(八)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指导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剂,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九)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的工作。指导农业信息体系建设,开展农业信息服务。
(十)制定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县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
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重大科研专项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引进农业先进技术,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承担县内农业转基因
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组织并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十二)指导农用地、宜农湿地以及农业
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野生植物保护工作。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规划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运用工程设施、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节水农业。
(十三)拟订并组织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发展。牵头管理农业外来物种。
(十四)承办全县农业涉外事务,参与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事项,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
(十五)拟订全县农业机械化中长期发展规划、技术措施,并指导实施;提出促进农机化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贯彻落实农业机械化法律、法规、规章,依法对上道路的拖拉机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职责;指导农业机械化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参与指导设施农业发展。
(十六)承担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县“三农”工作的综合协调、调查研究、检查督办和新农村建设相关职责。
(十七)负责全县农业系统公益性服务项目的技术指导和行业管理,编制本行业公益性服务项目指南。
(十八)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局(农办)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机关政务工作;承办重大会议的组织、文电、政务信息、农业统计、新闻宣传工作;负责信访、保密、档案等工作;组织有关综合性报告、文件的起草,拟定局(农办)机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后勤管理、文明创建与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工作。
(二)政工股(监察室、老干部工作股)
负责局机关(农办)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担全县农业各专业初、中级技术职务任职和农民技术职务的评聘;协助抓好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的纪检监察工作;指导本系统的纪检工作;协助做好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三)发展计划与财务股(加挂项目股牌子)
组织编制全县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和农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农业建设项目编写、申报和扶持具有示范效应的产业化项目工作;负责项目工作的计划管理,
工程技术方案的制定、审核,项目的统计、监测、评价;加强项目的指导和监督,确保项目持续稳定发挥效益;拟定有关农业和农村发展的财政、税收、信贷和保险的政策建设;管理局(农办)各项资金;指导农业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监督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对直属单位的财务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局(农办)系统农业场圃的改制与财务管理工作。
(四)农业现代化与农业产业化工作股(调研股、市场与经济信息股)
负责推进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工作,指导农业产业一体化经营和城乡一体化结合的工作,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撰写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重大措施建议;组织引导农业各产业的合理布局;协调发展农村资源的有效合理配置;组织农业资源和优质农产品的开发利用,组织农产品加工项目申报和开展农产品的精深加工;研究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和中介组织建设;围绕农业、农村和农民的热点、焦点和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参谋性意见与建议;调查了解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结构调整、农业执法等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协助有关部门抓好农村小康建设和扶贫开发工作;指导农业和农村现代化试点工作。围绕国内外市场,拟定全县
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提出大宗农产品和重要的
农业生产资料的流通建议;预测并发布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信息;指导农业系统信息体系建设;监督
农业投入品的质量检验及农产品的技术和质量标准的实施。
(五)种植业股
拟定全县种植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技术措施建议,引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的调整;提出耕地保护、补偿与改良的措施;负责制定救灾备荒种子、化肥等生产资料的储备和调拨计划;指导全县高产、优质、高效粮油作物的生产;负责粮油作物新品种、新技术引进、示范及推广工作;负责全县种植业项目的组织实施;参与化肥、农药、种子质量的检测、鉴定和农业检疫工作。
拟定全县经济作物发展规划和重大技术措施建议,引导经济作物结构和布局的调整;组织经济作物基地建设,做好经济作物产前、产中、产后全程服务工作;负责全县经济作物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经济作物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及推广工作;负责经济作物示范区的建设和经济作物种子、种苗的繁育管理工作;负责特色产业精品名牌的报批工作。
(七)科技教育股
拟定全县农业科技、教育发展规划和农民技术培训计划,承办实施科技兴农战略工作;拟定农业技术推广队伍建设规划;协调农科教关系,承办农业重大科技和推广项目遴选及实施工作,推动农业科技进步,增加农民收入;指导农业科研与职业技术教育工作;承办农用地、农业
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管理的协调监督工作;指导、协调民营农业科研、推广机构的有关工作。
(八)法规股
负责农业法规的咨询;负责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对化肥、农药、种子、种苗等质量实行监督,查处各类农业违法案件;负责监督有关农业法律、法规的情况;负责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法制宣传教育;承担农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九)县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
拟定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及重大技术措施建议;负责农机使用管理;监督执行农业机械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引导农机和农业植保机械产品结构调整,提高农业机械化普及和应用水平;负责实施农业机械安全管理、技术检验及牌证管理;负责对农业机械驾驶员、操作员的考试发证工作和技能鉴定管理;农业机械抗灾物资的储备、申请、分配和管理;负责管理县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站。
事业单位
1、县农业科学技术推广中心(副科级)。
2、县生态能源局(县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县农业环境保护站)(副科级)
3、县种子站。
4、县种子管理站(种子质量检验站)。
5、县土肥站(县肥料质量监督检验站)。
6、县蔬菜技术推广站。
7、县植物保护站(县植物检疫站)。
8、湖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宣恩县分校(宣恩县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
9、县农机安全监理站。
10、县农业机械学校。
11、县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办公室。
地理位置
地址:民族路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