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结构是指
成文宪法在内容和体系上的安排,即指一部宪法典是怎样构成的,是如何把宪法的内容编排、组合成为一个有机整体的。我国宪法结构由序言、正文两个部分。
宪法文本结构指宪法文本内容的具体组织和排列形式,分为形式结构和内容结构。形式结构指将宪法规范予以合理排列的顺序、方式,我国分章、节、条、款、项。内容结构由宪法名称、
序言、宪法正文、附则四部分构成,我国宪法分序言、正文两部分。其中正文部分包括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章国家机构、第四章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宪法有序言,序言是将某些不宜以宪法规范的形式表达出来,但又不得不表明的或总结或纲领或立场或原则等等表现出来。能够反映宪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宪法规范的序言具有法律效力,反之就不具有法律效力。
宪法的附则是指宪法对于特定事项需要特殊规定而作出的附加条款。附加条款的方法最早在比利时和瑞士联邦宪法中采用。由于附则是宪法的一部分,因而其法律效力应该与一般条文相同,并具有特定性和临时性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