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兆麟
清朝大臣
宫兆麟(1706—1781),字伯厚,号玉岩,先祖是句容人,后在怀远定居。清朝大臣。
人物生平
宫兆麟出生于读书家庭,29岁由贡生捐任湖北安陵通判。当地民众年年苦于水患,且大堤屡塌,宫请求拨款修堤,并身历风雨,不辞劳苦修好堤防,使百姓数十年免于水患。乾隆十六年至三十一年(1751~1766),先后任江西南昌府同知、福建兴化府知府、山东济东道、山东粮道、湖南按察使等职。此时,桂阳州民侯七打死了人,让族兄顶罪,用行贿办法,使当地官府草草了结,宫兆麟协助巡抚常钧审理,辨明真凶,并上报朝廷,处置了地方官员。
乾隆三十二年至三十五年(1767~1770),先后调任云南按察使、云南布政使、广西巡抚、湖南巡抚、贵州巡抚等职,处理政务多有建树。三十六年(1771),因奏报下属失当,以及泄露圣谕等原因,被革职还乡。10年后病故。
史料记载
宫兆麟,字伯厚,江南怀远人。自贡生授湖北安陆通判,累迁至山东粮道。乾隆三十一年,授湖南按察使。桂阳州民侯七郎殴杀从兄岳添,贿其兄学添自承。知州张宏燧谳上,巡抚李因培疑之,令兆麟详鞫得实。因培调福建去,巡抚常钧庇宏燧,以七郎呼冤劾兆麟,兆麟亦入奏。上遣侍郎期成额会总督定长按治,如兆麟谳;兆麟又发宏燧买金行贿状,期成额等奏闻,逮讯,买金非行贿,乃迎合因培及湖北布政使赫升额意指,代武陵知县冯其柘补亏空。因培、赫升额、常钧、宏燧皆坐谴。
三十二年,兆麟调云南按察使。三十三年,迁布政使,擢广西巡抚。云南军营需硝,敕兆麟筹画,兆麟以广西旧存硝七万七千馀斤运剥隘,复拨通省营贮火药二十万斤继运,得旨嘉许。调湖南。
三十五年,又调贵州。桐梓县民为乱,命速赴任,会湖广总督吴达善捕治。乱定,古州党堆寨苗香要等为乱,复偕吴达善督兵捕诛之。兆麟奏党堆寨苗老呴以阻香要乱被杀,令即寨立庙以祀良苗,并将死义被旌及香要叛逆伏诛状,译苗语榜庙门,俾令警戒;并请移驻将吏,建下江营土城,驻兵镇抚。是夏,兆麟奏请於邻省湖南、四川、广西买米运贵州粜济。至秋,丰收,复奏请停运。上斥其冒昧,勖令详慎。兆麟复奏请简发知府三员赴贵州,上以“此端一开,各省效尤,妨吏部选法;且开幸进之门”,下旨严饬。会贵州布政使观音保入觐,讦兆麟粗率喜自讠夸,口给便捷,人号为“铁嘴”。上曰:“观音保人已粗率,今尚以兆麟为粗率,则粗率更甚可知。”谕兆麟猛省痛改。寻诏诣京师,降补甘肃按察使。三十六年,坐贵州任内失察厂员亏欠铅斤,夺官。四十一年,东巡,兆麟迎驾,诏与三品衔。四十六年,卒。
参考资料
宫兆麟.中共蚌埠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最新修订时间:2024-04-18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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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人物生平
史料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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