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润伯
权力型连环杀手
宫润伯(1973年7月6日—2006年12月31日),男,汉族,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人,无业,于2005年3月~2006年12月间共杀害6名儿童,于2006年2月28日经受害者钱兵举报被佳木斯公安局向阳分局民警抓获,并于7月14日被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同年12月31日被执行死刑。
人物简介
成长经历
宫润伯,男,1973年7月6日生于佳木斯市,1990年到佳木斯市拖拉机厂工作,1994年到哈尔滨工业大学进修培训。1996年,宫润伯和一个只有十三岁的女孩同居在一起。不久,宫润伯和女孩同居一事被女孩的父母发现,女孩父母遂将宫润伯告上法庭。1996年6月,宫润伯因奸淫幼女罪被佳木斯市东风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2004年10月底,获得减刑九个月的宫润伯被释放。
因为父亲早亡,宫润伯一直和年迈的母亲相依为命。在他入狱期间,母亲袁桂香已经再婚。出狱后,无所事事的宫润伯同母亲和继父住在一起。最初,宫润伯从母亲手中获得了一些学费去学习厨师手艺,想学成后开饭店,但好吃懒做的他没坚持多久,就迷恋上了上网打游戏。因继父对整天游手好闲的他十分反感,他在母亲的帮忙下,租住到佳木斯市木材厂三线公交车终点附近的出租屋内(案发地)。平日里,无所事事的他经常到附近的天麒网吧上网。这以后,宫润伯生活中的大部分时间都集中在网吧。生活的稍稍平稳,让他内心积压了多年的阴暗心理渐渐涌上来。
当年,宫润伯入狱后的一天晚上,被同监室的几名狱友强行鸡奸了。虽然感觉到极大的羞辱和痛苦,但因为惧怕对方的淫威,他选择了忍气吞声。随着被鸡奸的频繁发生,当有狱友建议他一起去鸡奸另一名狱友时,他身体里被积压的性的欲火燃烧起来,毫未犹豫地加入了这个肮脏的游戏中。由此,鸡奸渐渐成为宫润伯习以为常的宣泄性压抑的扭曲、病态的方法。
宫润伯在狱中时一直幻想着自己出狱后能够和那个小女孩重温旧情。但出狱后,被欲火熊熊燃烧的宫润伯想再次找到当年那个小女孩时,那女孩子一家人已经不知道搬到哪里去了。他所有美丽的憧憬和期望都破碎了。在网吧呆的时间久了,每每看到一对对恋人般的男男女女在一起亲密,以及网络上的一些情色新闻图片等,他的心中就会倍感失落。没多久,一个更为可怕的心魔缠绕上他:他越来越渴望性的宣泄。
没有工作,年龄又大,又有进过监狱的案底……虽然已过“而立之年”,但不仅一事无成,反而满身劣迹,这让宫润伯很难赢得女孩子的青睐,而对性的渴望却在宫润伯的心中越来越强烈。久而久之,渴望对性的宣泄,以及将自己的“苦难”都归结于人们无法容忍他的爱情的畸变心理,宫润伯的心中渐渐萌生了用强奸来宣泄性欲报复不幸的念头。这个念头刚一出现的时候,把宫润伯自己吓了一跳,可是,自从这个念头出现后,就再难挥去。渐渐地,宫润伯在这种思想的斗争中为自己寻找着实施强奸而不会带来危险的借口。最后,他的思维将实施对象定位到儿童、少年身上。他开始留意身边可能出现的机会…… 自身欲望的无法控制,以及灵魂的扭曲,让宫润伯滑向罪恶的深潭。
宫润伯身高一米七三左右,偏瘦,略有秃顶,小眼睛,平日里很少与人说话,总是给人一副老实敦厚的感觉。他用外表的懦弱卑微掩饰了内心的凶残血腥,让他在接下来的犯罪中总是轻易得手。
罪恶历程
2005年2月20日,宫润伯将在天麒网吧上网的十二岁男孩张天(化名)骗至家中猥亵后放走。
2005年9月,宫润伯将在天麒网吧上网的十三岁男孩崔浩(化名)带至家中多次猥亵后放走。
2005年3月16日15时许,宫润伯以自己生病帮忙开门为由,将佳木斯市第二小学三年级学生王胜利(女,9岁)骗至家中,以钝器将其击毙后数次实施污辱,随后将尸体和衣物焚毁。
2005年10月2日23时许,宫润伯以提供住处为由,将流浪少年王力(男,14岁)骗至家中,多次猥亵后于5日22时许以钝器击打后扼颈的方法将其杀害,随后将尸体分割。
2005年10月22日下午,宫润伯以游戏将江富元(男,9岁)骗至一游戏厅,并于当天23时30分将其带至家中,多次猥亵后于11月初将其杀害,随后将尸体以塑料袋包裹置于家中炕上。
2006年2月27日凌晨,宫润伯以提供早饭为由将钱兵(男,13岁)骗至家中,将其猥亵。2月27日14时,钱兵以这里太冷,家里没人为借口诱使宫润伯将其送回家中,随后钱兵于2月28日下午在家人陪同下来到佳木斯市公安局向阳分局报案,警察随即在天麒网吧将宫润伯抓获。
最终判决
2006年7月13日,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宫润伯诱骗猥亵儿童,杀害多人,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猥亵儿童罪。宫润伯犯罪手段极其残忍,所犯罪行极其严重,应予严惩。”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宫润伯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猥亵儿童罪,判处 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各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死亡赔偿金合计六十六万一千八百四十元……此次庭审历时三个小时。在庭审过程中,宫润伯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宣判以后,宫润伯当庭表示不上诉。2006年12月31日,宫润伯被依法执行枪决,终年33岁。
启示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诉讼法室副主任、研究员熊秋红说道:我很震惊,也为那几个孩子惋惜。我们知道警方办案时有自己的规则和规律,但是被害人及被害人家属一定特别关心案件的进展情况,这是合理要求,他们也有这个权利,这个权利应该受法律保护。其实,“办案公开”不仅涉及到受害人及家属的知情权问题,还涉及到一个公共安全的问题。这种在一个地区已经造成一定影响的杀人案,公安机关应该告知,这也是预警,让当地人知道危险的存在,这样就可以避免后面的惨案发生。政府不能只考虑到地方的名誉,公安机关也不能只考虑自己的办案率等问题,如果在一些重大刑事案件上对公众隐瞒,是非常危险的。
黑龙江红旗律师事务所律师陈虹就此案发表观点:宫润伯诱骗猥亵儿童、杀害多人让人震惊。这种案件的发生虽然是个别的偶然的,但对人的安全感是极大的威胁,只要听说就感到毛骨悚然。当然,我们也不必为此而感到“危机四伏”、到处都有杀手,因为毕竟我们这个社会坏人是极个别的。再说如果你有一定的自我保护意识,遇到危险有时也能“逢凶化吉”。从未成年人角度来讲,中、小学生虽然年龄尚小,但已经不同程度地接触了社会。社会治安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社会上还存在违法犯罪现象,学生遭到不法分子侵害的情况也时有发生。所以,大家很有必要学会正确认识遇到的人和事,明辨是非,区分真善美和假恶丑,提高预防各种侵害的警惕性,消除对危险的麻痹和侥幸心理。同时也要树立自我防范意识,掌握一定的安全防范方法,增强自身的防范能力,使自己在遇到异常情况时,能够冷静、机智、勇敢地去应对。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05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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