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公安局,是
宿州市人民政府下设职能部门。办公地址在宿州市埇桥区银河一路508号。
机构职责
(一)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部署,制定全市公安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领导和指挥全市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三)领导、指挥、参与全市公安机关侦查工作;组织、指挥、协调或直接承担全市重、特大案件的侦破工作。
(四)组织指导全市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组织、指挥、协调处置重特大治安事(案)件和群体性事件;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县、分局治安保卫工作。
(五)负责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依法管理国籍事务。
(六)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管全市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和驾驶人管理工作。
(七)领导、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依法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队伍建设。
(八)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九)防范、处置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十)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查工作。
(十一)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领导、组织、监督全市监管场所的管理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对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和重要场所、设施的警卫工作。
(十三)组织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全市公安机关的指挥系统、刑事、信息通信、网侦等技术建设。
(十四)组织、协调、配合实施全市范围内禁毒工作;负责对吸食、贩卖毒品的防范工作,依法打击各类毒品犯罪。承担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五)负责全市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负责全市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
(十六)落实全市公安队伍建设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思想作风建设和工作作风建设,指导全市公安人事管理、教育训练、宣传等工作。
(十七)组织、指导、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督办全市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十八)指导和管理行业公安机关的业务工作。
(十九)承办上级公安机关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政治部、办公室、警务保障处、信访科、审计科、信息通信科、行政审批科
现任领导
宿州市公安局局长:杨永春
宿州市公安局副局长(正处级):陈忠
宿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李林
宿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新建
宿州市公安局副局长:武晓东
宿州市公安局副局长:梁霆
宿州市公安局党委专职副书记:李存福
宿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市纪委驻局纪检组组长:陈颖
所获荣誉
2020年6月,被授予“第十二届安徽省文明单位”称号。
2020年12月,被授予“安徽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