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总工会
安徽省宿州市的一个组织机构
宿州市总工会是中共宿州市委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全市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是全市各级工会的领导机关。
主要职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规定,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工运方针,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全国总工会、省总工会的工作部署,贯彻执行市工会代表大会和全委会确定的任务和作出的决议。
  (二)依照《工会法》等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全市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
  (三)对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委、市政府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制度的制定;协助政府推动再就业和困难职工的帮扶工作;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坚持与政府的联席(联系)会议制度。
  (四)负责工会理论政策研究和当代工运的调查研究工作;研究指导工会的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全市各级工会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的工作。
  (五)协助县、区党委和有关部、委、办、局党委(党工委、党组)管理市辖县(处)级工会、市级产业工会领导班子;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市工会干部培训规划。
  (六)根据市政府委托,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工作)者推荐、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国、省级“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评选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市职工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活动。
  (七)负责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研究制定工会组织兴办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有关政策规定;负责工会兴办的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指导、协调工作。
  (八)负责全市工会系统的对外交往和联络工作,负责与国外境外工会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九)承担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单位概况
宿州市总工会是宿州市各级工会的领导机关,受中共宿州市委和安徽省总工会的领导。目前宿州市总工会第五届委员会由57名委员组成,设主席1人、副主席3人、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1人,常务委员17人。宿州市总工会机关内设部室8个。市总工会所属区、县工会5个。全市基层工会委员会8081个,会员73.2万人,其中农民工会员35.5万人。初步形成了与城乡统筹发展相适应的工会组织新体系、社会化维权新格局和工作新机制,全市工会工作迈上了新台阶。
单位领导
张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
高纯宇:(党组书记、副主席)
田庆永:(二级调研员)
刘冰:(党组成员、副主席)
陈树直:(党组成员、副主席)
周平:(党组成员、经审会主任)
牛民主:(挂职副主席)
赵猛:(兼职副主席)
获得荣誉
2014年12月,获得“安徽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17年6月20日,宿州市总工会获得安徽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十一届安徽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20年6月,被授予“第十二届安徽省文明单位”称号。
2020年11月,被授予“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2021年5月25日,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中作出重要贡献集体”称号。
最新修订时间:2024-02-01 16:38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