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昌乡,隶属于河北省保定市
竞秀区,地处
竞秀区西南,东邻
莲池区,南与
五尧乡接壤,西邻
江城乡,北与
颉庄乡毗邻。乡人民政府驻耳七里店村。辖区东西最大距离3千米,南北最大距离2.1千米,总面积14.16平方千米,户籍总人口24426人(2018年)。
历史沿革
1958年,为前屯人民公社。
1984年,改建为富昌乡。
行政区划
区划沿革
1997年,辖大祝泽、束鹿园、小汲店、四台、富昌、富昌屯、灵雨寺、前屯、后屯、耳七店、王七店、李七店、吕七店、邵七店,苑七店、二台、五里铺、小汲18个村委会。
2002年,灵雨寺村划归东风街道,后屯村划归建设南路街道。
截至2013年末,富昌乡辖前屯、二台、苑七里店、李七里店、耳七里店、王七里店、邵七里店、吕七里店、大祝泽、富昌、富昌屯、小汲店、束鹿园,四台、小汲、西五里铺16个村民委员会。
区划详情
截至2019年10月,富昌乡辖17个村委会和1个社区居委会,乡人民政府驻耳七里店村。
表格数据来源:
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
富昌乡地处
竞秀区西南,东邻
莲池区,南与
五尧乡接壤,西邻
江城乡,北与
颉庄乡毗邻。辖区东西最大距离3千米,南北最大距离2.1千米,总面积14.16平方千米。
地形地貌
富昌乡为平原地区,无山脉、丘陵地形。
水文
富昌乡有侯河和大清河流经。
人口
截至2013年末,富昌乡辖区总人口22393人。总人口中,以汉族为主,19858人,占总人口的88.67%;有回、满、蒙古3个少数民族,共2535人,其中回族1195人,蒙古族819人,满族521人。2013年,人口出生率6.72‰,人口死亡率7.05‰,人口自然增长率-0.33‰。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1178人。
截至2017年末,富昌乡常住总人口24516人。
截至2018年末,富昌乡户籍总人口24426人。
经济
综述
2003年,富昌乡社会总产值达23.6亿元,社会固定资产总投入3.5亿元,企业
利润总额1.8亿元。
2013年,富昌乡工业产值完成36亿元,固定资产投资完成7.53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4816元。
2017年,富昌乡企业个数共1010个,企业从业人数9100人,其中工业企业235个,规模以上11个。
2018年,富昌乡有工业企业235个,其中规模以上10个,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的综合商店或超市9个。
第一产业
截至2013年末,富昌乡耕地面积8252亩,以种植小麦、玉米、蔬菜为主。种植小麦6000亩,总产280万千克玉米7000亩,总产245万千克。生猪饲养量2300头,年末存栏2.5万头;羊饲养量1026只;家禽饲养量2.6万只。农民人均纯收入24816元。
第二产业
富昌乡经济格局以纸制品加工、房地产、机械加工铸造等产业为主导企业。
截至2013年末,富昌乡完成企业总产值695148万元,企业利润完成50090万元,工业产值完成360205万元。入统企业完成产值24526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5%;利润完成4936万元,利税完成7826万元。固定资产投资完成75324万元。
第三产业
截至2013年末,富昌乡全乡500万元以上投资项目1个,总投资近2亿元,为接转项目。城乡集贸市场3处,年成交额350万元。
社会事业
教育事业
截至2013年末,富昌乡有幼儿园4所,在园幼儿900人,专任教师75人,适龄儿童入园率100%;小学7所,在校生1546人,专任教师110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有市级中专、中学2所(富昌中专、第二十六中学)。
体育事业
截至2013年末,富昌乡有学校体育场7个。100%的城市社区和80%的村安装了健身器材,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员占常住人口的56%。
文化事业
截至2013年末,富昌乡有农家书屋9个,每个书屋配备政经类、科技类、生活类、文化类、少儿类、综合类等6大类1500种图书,100种音像。
医疗卫生
截至2013年末,富昌乡各级医疗卫生机构46个,床位38张,固定资产总值336万元。专业卫生人员78名,其中执业医师12人,执业助理医师12人,注册护士17人,其他技术人员37人。16个村村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98%。
富昌乡有医院3所:市四医院、肿瘤医院、三丰医院。
社会保障
截至2013年末,富昌乡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133户,193人,共发放低保金216380元,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10人次,共支出4万元。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103人,抚恤事业费支出13万元。农村五保人员15人。
交通运输
富昌乡境内有
京广铁路过境,有三纵(建设路、富江路、西二环)四横(107国道、三丰路、江城路、富昌路)交通网络。16个村全部实现了五通一平。有公交106路、23路、301路、303路、50路经过。
历史文化
名称来历
富昌乡因乡政府驻地邻近富昌村而得名。
荣誉称号
2007年,富昌乡被河北省政府授予“河北省百强乡镇”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