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林村
山东省垦利县黄河口镇富林村
富林村隶属于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县黄河口镇,位于黄河口镇政府驻地东北部,富林村南临二十三村,东临西干渠,北靠五七渠。该村农牧业并茂,农业主要产棉花、小麦、玉米等。有同名村浙江省庆元县贤良镇富林村。
人口耕地
该村耕地面积726亩(耕地426亩,盐碱地300亩),资料显示,该村总人口210人,总户数60户,人均纯收入3800元。
村名由来
1974年从下镇而来落根种地,时归下镇乡管辖,1977年划归新安乡,二00二年二月合并为黄河口镇。
村庄建设
富林村因地制宜,克服土地碱化等不利因素,开发棉花种植为主导产业。2002年,在各级领导的帮助下,协调硬化道路800;2007年,户户通上了自来水。同时村里安装了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设备,村民每年都入合作医疗。
文明建设
该村还积极开展了“十星级文明户”、“好婆婆”、“好媳妇”、“文明信用户”等评选活动。村里还开展关爱老人活动,每年老人节组织老人召开座谈会。富林村正阔步向更殷实的生活迈进。
村务公开
发布时间:2008年6月21日
1、村委会干部处理村务,要公道正派,及时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2、做到召开一至二次村民公议,向村民会议报告工作,接受村民会议的监督。
3、凡是村里的重大事项都及时向村民公开。
4、财务至少三个月公布一次,遇有急需公开的事项随时公开。
5、村党支部及时收集村民群众对村务公开的反映,听取村民的意见,大多数村民不赞成的事情应予解释引导,错误的及时纠正。
6、村党支部配合乡党委每年组织党员、村民对村干部的工作进行一次民主评议,不断提高村干部的工作水平。
村规民约
发布时间:2008年6月21日
为了提高全村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能力,促进全村的安定团结和两个文明建设,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村实际制定村规民约,每个村民必须自觉遵守并受其约束。
一、每个村民要自觉遵守公民的道德规范,爱国家,爱人民,爱科学,爱社会主义,尊重社会公德,加强职业道德,爱护集体财产,敢于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在村里形成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
二、学龄儿童和青少年有依法接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其法定监护人应保证子女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
三、村任何组织和个人一律不准招用16周岁以下的儿童做生产力工人或其他非法行为。
四、凡符合服兵役条件的村民,都有服兵役的义务,应积极主动参加兵役登记、体检和应征。要尊老爱幼,保护老人、妇女、儿童在社会和家庭的合法权益。对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或无经济来源的父母、继父母、养父母必须依法履行赡养义务。
五、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制造、经销、买卖、私藏管制刀具,火枪等凶器和危险物品等。
六、严禁赌博和小偷小摸。反对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利用迷信活动造谣惑众骗取财物。
七、实行婚姻自主,一夫一妻,男女平等。提倡晚婚晚育,办理结婚登记的村民,必须同村委会签订计划生育合同,实行计划生育。
八、村民外出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严禁机动车或人力车在村的道路上乱停放,影响交通安全。
九、凡村范围内公共设施、绿化树木,如发现有破坏者,轻者批评教育,差价赔偿,重者进行处罚。
最新修订时间:2020-11-11 04:30
目录
概述
人口耕地
村名由来
村庄建设
文明建设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