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锦市人民法院
富锦市人民法院
富锦市人民法院成立于1945年12月7日,前身为司法科,1948年12月正式命名为富锦县人民法院,1988年8月更名为富锦市人民法院,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坐落于富锦市锦绣大街西段。全院现有人员77人,正式在编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83.12%,其中硕士1人,占总人数的1.3%。
院情简介
富锦市人民法院成立于1945年12月7日,前身为司法科,1948年12月正式命名为富锦县人民法院,1988年8月更名为富锦市人民法院,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坐落于富锦市锦绣大街西段。全院现有人员77人,正式在编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83.12%,其中硕士1人,占总人数的1.3%。富锦法院每年都向社会招录公务员,致法院队伍呈现出知识化、年轻化、专业化的特点。
机构设置
富锦法院现设有立案庭,刑事审判庭、少年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商事审判庭)、行政庭,中心、二龙山、头林、锦西4个人民法庭,执行局(含执行一庭、执行二庭、综合科),办公室、政工科、研究室、纪检监察室、审判监督庭、审判管理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等共计18个部门。
法院建设
近年来,富锦法院年收案数量均在3300余件,占全市法院首位。多年来,富锦法院坚持改革创新,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审判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多项工作走在 全市法院的前列。富锦市人民法院地处黑龙江省东北部,辖区面积8227平方公里,辖区人口45.6万人。编制人数84名,现有法官45名,院内设有内设机构14个,派出人民法庭4个。近年来,富锦法院牢牢把握“公正司法”工作主题,克服案多人少的矛盾,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法正风清,屡创佳绩,得到上级法院和地方党委的高度评价。2009至2012连续四年在全市法院年终目标考评中名列“双第一”。以人为本,建设过硬法院队伍整体素质高。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官队伍。加强班子建设,建立了院长办公会决策机制、党组会议事制度、院审委会案件审理制度,促进班子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团结干事。班子成员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号召大家“向我看齐”,努力做规范司法行为的表率,每年亲自主审案件或参与合议庭审理案件5件以上,促进审判业务指导。对涉及本区重大工作部署以及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一把手亲自过问,防止因机械执法引发不安定因素。加强学习教育。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等活动为平台,加强政治教育,改进干警作风,强化干警为民意识。以每周五的学习日为平台,选择司法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学习重点,让干警交流办案经验,取长补短,共同提高业务能力。积极组织法官干警参加上级法院举办的业务培训,支持、鼓励法官干警参加在职进修和司法考试,学历状况和知识结构根本改变。几年来富锦法院先后有12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加强干部任用,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导向,先后向市委推荐提任了2名副院长;经过部门推选、民主评议、组织考察,提任了4名中层正职和17名中层副职,切实将德才兼备、业绩突出的干警选拔到领导岗位,有效激发了队伍的整体活力。加强廉政建设。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全院干警均签订目标责任书和廉政承诺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绩效考评体系,认真落实“一票否决”制度,建立廉政档案,连续十年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所获荣誉
因工作成绩比较突出,近年来,富锦法院获得了多项荣誉: 2010、2011年先后被佳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目标管理先进法院、审判管理标兵单位、优秀法院、先进基层党组织;2011年刑事审判庭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先进集体;2012年被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优秀法院”称号、法警队、办公室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先进集体”; 2013年法警队被授予“五星级法警队”称号、被佳市中院授予“全市优秀法院” 称号、中心法庭被授予“优秀法庭”、刑事审判庭被授予“先进集体” ,连续多年有干警被省院授予“调解能手”称号。
地理位置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8-24 17:33
目录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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