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锦市林业局
富锦市政府机构
富锦市林业局是富锦市地方人民政府主管富锦市林业的政府机构。
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林业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林业发展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林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全市林业生产、生态环境建设的方针、政策及法规,指导林业经济体制改革工作。
(二)组织开展全市植树造林、国土绿化工作及各类林业基地、工程项目的建设;指导全市国有林场、圃、站、园、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管理,并参与管理森林旅游事业。
(三)组织、指导、监督全市森林资源管理;监督全市木材凭证采伐、运输、经营等林政管理工作;制止乱砍滥伐、制止和查处非法侵占林地事件等林政案件;组织指导全市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动态监测及管理工作;组织制定、调整和监督执行国家批准的年森林采伐限额;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
(四)组织指导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的资源保护、合理开发利用及管理工作;组织全市野生动植物调查、监测;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查处乱捕滥猎、违法倒卖野生动物等案件。
(五)组织协调、检查全市森林防火工作;对全市防火业务进行指导、监督、协调,查处重大森林火灾案件。
(六)指导全市林业公安工作和专业公安队伍建设,协调、监督。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资源的重大案件。
(七)指导监督全市森林病虫鼠害防治和森林植物检疫工作,负责签发出省和省内森林植物调运检疫证书。
(八)主管全市林木种苗工作。负责林木种子计划、生产和质量管理;是林木种子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查处有关林木种子的行政案件;负责对天然、人工母树林抚育(卫生)伐设计的审核和检查验收。
(九)负责市级木材市场建立,协调全市各级木材市场的建设和木材销售工作;审核各场、站申报的木材销售计划和木材运输计划。
(十)指导林业新技术、新成果的开发、推广应用,组织申报重大科研项目;指导监督全市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封山育林、更新造林工作。
(十一)指导全市林业系统财务工作,负责专项资金审核、上报、筹集和管理,监督全市林业基金的使用。
(十二)指导全市林业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林业职工队伍建设;指导全市林业宣传教育及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承办局机关和局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工作;监督检查林业安全生产工作。
(十四)完成市政府、林业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局机关工作,组织贯彻执行局机关各项工作制度;负责文秘、信访信息、联络接待、车辆管理、会议组织、保密保卫、综合协调、机关财务管理、督查督办等机关日常行政和政务管理工作。
(二)计划财务审计股
研究全市林业发展战略,编制全市林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制定全市林业年度发展计划,负责重点工程项目的立项和审报工作;编制全市年度林业生产计划指标,负责全市林业统计和招商引资工作;负责编报及审批年度财务收支预算,开展财经纪律检查,对专项资金拨付及使用进行检查监督;负责财务决算上报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审计工作的法令法规,制定年度审计计划,审核局直单位的财务收支和会计决算,定期向局领导提供审计分析报告,负责局直单位领导离任审计工作,配合上级审计机关依法进行专项审计。
(三)林政管理股
组织指导监督全市森林资源管理和林权证发放工作;协调处理林权、林地争议;依法对占用、征用林地进行初审;监督检查补偿费用征收与管理及林地开发利用;负责林政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和指导全市木材调运、木材加工厂点的发证工作;负责木材检查站管理工作;抓好全市林业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四)资源管理股
组织指导监督全市森林资源管理;研究制定全市森林资源的规划、标准、规程和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市森林采伐限额和森林经营方案工作;检查指导伐区作业调查设计;负责各类作业设计成果的审核,审核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组织管理各类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及其成果的审查;负责指导林业资源统计工作。
(五)国有林业管理股
负责全市国有林的森林采伐,更新造林的设计、审核、检查、验收工作;负责全市森林公园和林区道路养护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市森林经营方案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市伐区检查验收工作;研究制定林业经营,产业建设发展规划、典型推广、提供信息;负责协调多种经营、木材综合利用指导工作;做好全市封山育林和森林分类经营工作。
(六)人事劳资股
负责机关、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统计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福利工作;负责全市林业行业职工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市林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考核工作。
(七)科学技术教育股
组织建立林业科研、技术推广和技术监督体系及信息网络;负责林业科技成果的初审、申报及推广应用工作;提供林业科技信息服务工作;参与新上生产项目的论证;负责林学会的日常工作及学术交流研讨;组织指导全市林业教育工作;负责林校、林广校的招生与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局直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和职称聘任工作。
(八)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富锦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林业局,监督检查指导全市贯彻执行国家、省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和重大行政措施的实施和落实;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监督检查各级森林防火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协调全市有关森林防火的重大问题;掌握火情动态,制定扑火预备方案,统一组织扑救森林火灾;负责重大森林火灾的调查处理;负责森林防火专业队伍培训和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承办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九)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股
负责发放一般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及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工作;组织全市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监测,组织和监督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指导森林和陆生野生动植物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与管理,监督管理全市湿地保护工作。
(十)富锦市林业工作总站
组织开展全市植树造林、国土绿化、林业基础建设工作,负责各乡镇林业站建设和日常业务指导,负责林业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
(十一)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
负责本市的森林病虫害的防治工作;调查本市病虫害的发生情况,准确及时发布《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贯彻执行检疫法,宣传检疫知识,拟定和实施本地区的检查工作计划;开展检疫对象调查,编制本市的检疫对象分布资料;负责本市的检疫对象的封锁、防治和扑灭工作;开展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
(十二)林木种子站
领导成员
局 长:顾立新 主持全面工作,主管防火办、人事劳资股、计财股、监察审计室、四个国营林场。
副局长:刘振兴 负责常务,综合、岗位责任制考评、安全生产、计划生育工作,分管行政办、科教股。
副局长:张忠慧负责森林资源保护和治安内保工作,分管林政股、派出所、资源股、病防站、二龙山木材检查站,协管防火办。
参考资料
主要职能.富锦市林业局.
最新修订时间:2022-04-01 11:49
目录
概述
机构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