寨,有防守用的栅栏,通常用来形容旧时驻兵的营地,村庄等。 这些寨堡可以根据政治倾向分为绅士寨堡和土寨两种类型。 前者主要是地方绅士凭借其雄厚的财力独力修筑而成,很少借助村社力量,这反映出绅民关系的疏离。 后者则为“土寇”所主导。 两类寨堡之间存在一个此消彼长的过程,土寨最终取代绅士寨堡。 土寨秩序的形成同样可以归因于绅民关系的疏离。 明末中原寨堡是地方社会权力结构和社会关系演变的结果,是我们理解明清中原社会的一个难得的视角。
简介
寨是防守用的栅栏,通常是军事上常用的一种障碍物,古时多用削尖的竹木或枝杈,现多用铁蒺藜等做成。旧时驻兵的营地。也可以用来形容村庄。明末当时中原地区社会矛盾尖锐,犹如浸透油脂的一堆干柴,只要星星之火,就会烈焰冲腾,而渑池渡河的起义军正是这星星之火。起义军在中原接纳新生力量,迅速壮大,到崇祯七年底,起义军大小七十二营拥有二三十万之众,遍布宛、洛、梁、宋、陈、蔡等广大区域。 ② 各地“土寇”也乘势蜂起,杀人越货,无所不为。 比如康熙《西平县志》记载:“(崇祯)七年,土寇肆起,有盛之友、沈万登、张五平、郭三海、侯鹭鸶等先后聚众官号,分掠州郡。 “流贼”奔突杀伐,“土寇”四出掳掠,中原已无宁日。 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势,各地豪绅阶层开始修筑寨堡。 由于史料的限制,我们已经不可能准确统计当时的寨堡数量及其地域分布,但从传世的地方文献还是可以窥见其大致风貌。
分类
从修筑的主体及其政治倾向来看,这些寨堡可以大致分为两类:正统性的绅士寨堡和叛乱型的土寨。 前者为广有田产的乡村富户所修筑。 因为明代中期以后绅权的极度膨胀、里甲制度的弊端以及晚明的赋役加派,布衣百姓很难守住财富,所以其时的乡村富户多为乡绅、生员及其亲戚。 后者指由乡村叛乱者主导的寨堡。 他们往往出于社会下层,贫苦穷愁,趁乱结伙劫掠。 他们或者选择险要山寨以为巢穴,或者鸠占鹊巢,攻取绅士寨堡以为居所。 这两类寨堡势力之间相互攻杀,经历了一个复杂的此消彼长的过程。
绅士寨堡
早期的寨堡主要由绅士所修筑,我们通过一些个案来了解明末中原绅士筑寨的一般情形。杞县东北有西肥寨(今名西寨),崇祯十年由当地绅士秦梦熊、秦升父子创筑寨堡,历时半年有余,至崇祯十一年夏完工。 秦梦熊撰文记其事:“会朝廷下坚壁之令,邑侯思捐俸劝筑,升谋于邑侯,愿举吾家所有以从事。 余乃倾所储粟贰千石,度地鸠工,量版筑而授食,全活河朔流遗数千口。 创始于丁丑冬,至戊寅夏始告竣。 邑侯匾其额曰:伍肥岳镇,南门曰迎卫,北门曰拱障,周回贰里余,其城基所坐落出相邻者,余皆以他壤偿之。” 这段文字提供了丰富的信息,秦家出粟二千石以筑寨,寨墙所占耕地田产也由秦家置换赔偿,可见秦梦雄富有钱粮,广有田产。 如此巨富,自然无需乡民捐助以筑寨,所以,秦梦熊自豪地说:“吾家竭财而筑之,吾家竭力而守之。”西肥寨修成不久,“适西商载大炮二十尊并扶郎击百子铳游江淮,乃以百余金留之。 邑侯又分炮手数人教习施放,种种如法尔。”因为有西洋火炮、百子铳等先进的武器,叛乱者轻易不敢侵扰,西肥寨同杞县城互为犄角,成为一方保障。 文中“全活河朔流遗数千口”一句应引起特别的关注,西肥寨工程历时半年有余,“河朔流遗数千口”劳作半年有余,足以把一个“周回贰里余”的寨子修筑起来。 也就是说,西肥寨墙的修筑在很大程度上是借力于外来的流民,无关乎本地乡民。 接下来的疑问是:秦氏为什么不用他们的乡邻来修筑寨堡? 这有两种可能,一种是他们大多已经背井离乡,无从参与西肥寨的修筑;一种是他们同富甲一方的秦氏有着种种的嫌隙,不愿参与西肥寨的修筑。 无论哪一种情况,都可以推断,秦氏与其乡邻之间不是一种相互依赖的和谐关系,而是一种疏离的关系。
土寨与土寨秩序
所谓土寨,即地方叛乱者“土寇”的巢穴,是“土寇”之寨的简称。李宏志所描述的宝丰土寨情形具有一定的代表性:“邑(指宝丰县)土贼,起于崇祯六七年间。 内则仍岁旱干,外则流贼震儆,虓暴奸黠,幸乱志得,纠合啸聚,剽行旅,劫村落。 而鸠鹄饿殍,计束手待毙,无宁党同反可幸生。 蔓延滋长,盈野巢窟。 而西山堽窑、香炉垛、娘娘山诸贼,凭据险阻,势更鸱张。” 宝丰一县如此,它县大致相似,如遂平县,“时明崇祯十年,郭三海等据西山平头垛,各聚众逾万,焚杀掳掠,惨于流贼。 侯鹭鸶等据东乡小河湾,各聚众数千,士民朝暮自危” 。 这里所说的土寨,无论是“土寇”凭据险阻的宝丰西山堽窑、香炉垛、娘娘山,还是遂平的平头垛,都应该是形势险要、易守难攻的山寨,可见,不同于防御性的绅士寨堡,土寨势力多选择形势险要之处以为巢穴,而很少费时费力地去修筑防御性的寨堡。 这是明末早期土寨的主要形态,类似于《水浒传》中所反映的宋元时期的山寨。
侯家寨介绍
侯家寨遗址位于淮河以南约60千米处的安徽省定远县七里塘乡袁庄村,为新石器时代台形遗址,面积3万余平方米,1977年春发现,1985年春和1986年秋进行了两次发掘,揭露面积375平方米。遗址堆积可分为两期。对于侯家寨两期遗存属性的认识,学术界经过多年探讨,认为:一期应属于距今7000年左右的双墩文化,二期文化面貌暂不清晰。
文化属性
第一,认为侯家寨遗存一期和二期文化面貌上有所不同,应属于不同文化类型。早在1988年,杨立新提出侯家寨晚期和古埂下层应是同一类型的文化遗存,而侯家寨早期和古埂下层应是同一文化遗存的两个连续发展阶段。1989年,严文明先生认为“在安徽东北块,较有代表性的文化类型早的有定远侯家寨下层及蚌埠双墩等,晚的阶段有侯家寨上层和肥西古埂下层”。何长风认为安徽江淮地区至少有五个原始文化类型,即侯家寨下层为代表的文化(可称侯家寨类型)和古埂下层和侯家寨上层为代表的文化类型等。1999年,朔知将安徽淮河流域发现的不晚于公元前6000—前4000年的遗址分为三期:一期为小山口一期文化;二期有古台寺一期文化、双墩下层文化等;三期有石山子一期、双墩上层、侯家寨一期等。
第二,认为侯家寨一期和二期分属两种不同的考古学文化。1993年,吴加安等提出石山子文化,认为鹿邑武庄一期,以及淮河沿岸如蚌埠双墩、侯家寨一期有一些与石山子相似或相近的因素。2003年,张文军将侯家寨一期及武庄一期纳入江淮地区同一考古学文化系统,同时提出武庄二期文化,侯家寨二期属于武庄二期文化。
第三,认为侯家寨一期和二期作为一个整体,同属于一种类型或一种文化。
第四,从侯家寨文化到双墩文化,侯家寨遗存一分为二。
对于侯家寨遗存的文化属性,影响比较深远的是侯家寨遗址发掘者阚绪杭的观点。他在1991年“苏鲁豫皖考古座谈会”上首次提出侯家寨文化,1993年正式刊文并将其分为四个阶段。这四个阶段分别以蚌埠双墩、侯家寨下层、石山子、侯家寨上层为代表,他强调“虽然侯家寨一期、二期同属于侯家寨文化,但却是不同的发展阶段,文化面貌上有部分连续性但又存在很大的不同”。
遗存特征
侯家寨遗址为一座新石器时代台形遗址,共分为4个地层,发现5个灰坑、3处残居住面。根据地层堆积和对出土物的整理分析,可以将侯家寨遗存分为两期:③层和④层为侯家寨一期,①层、②层、灰坑和居住面为侯家寨二期。侯家寨二期出土遗物有石器、兽骨和骨器、陶器等。石器数量不多,多为石锛,少量为石铲和石斧。出土的动物骨骼较多,种类有猪、狗、鹿、龟、鳖、鸟、螺、蚌等;骨器和角器数量均较少,仅有尖状器等。一期流行的鹿角钩形器二期基本不见,一期的骨针、尖状器二期少见。这应和生产方式的转变有一定的关系。侯家寨二期出土陶器最为丰富。陶器以夹砂陶为主,泥质陶次之,夹蚌陶较少。陶色以红褐色为主,橘色或暗红色的彩陶次之,少量为黑色或外红内黑。陶器多素面,纹饰以弦纹、指切纹、捺窝纹、戳刺纹、刻划纹、镂孔等。器耳、盖纽发达,流行鸟首形器耳。圈座形钮、尖顶出沿形钮、角形钮等。彩陶纹饰丰富,多在口沿或器身饰红色彩带,折线纹、水波纹、勾连云纹、网状纹、几何纹等最为常见。陶器流行三足器、圈足器、平底器,有部分圜底器。器形有鼎、豆、钵、罐、釜、碗、盂、盆、甑、壶、伞形器盖、陶纺轮、陶球等,其中以鼎、豆、钵、罐、盂等器物最为典型。
文化的命名
根据夏鼐先生考古学文化命名的原则,以首次发现的典型遗址小地名为名,且具有一组与其他已知文化区分开来的器物群,有一定的分布范围,并有一处代表性遗存。侯家寨遗址1985年春和1986年秋进行两次发掘,1989年9月简报发表。1991年“苏鲁豫皖考古座谈会”上正式提出侯家寨文化,认为侯家寨出土器物具有很强的自身特征,内涵丰富,且具有一定的分布范围,是一个新的文化类型,即侯家寨文化。鹿邑武庄遗址发掘于1990年,简报发表于2002年。2003年,张文军等撰文将武庄二期、侯家寨二期等分布于淮河流域、面貌特征独特的考古学文化称之为“武庄二期文化”。根据考古学文化命名原则,侯家寨发掘时间和简报发表时间均早于武庄,侯家寨文化命名的提出也早于武庄二期文化。侯家寨遗址分布在文化区的中心地区,文化因素典型而丰富,武庄遗址考古材料尚显单薄,地处文化区分布西部边缘,并含有较多的
外来文化因素,典型性不够突出。
古籍解释
康熙字典
【寅集上】【宀部】 寨 ·康熙笔画:14 ·部外笔画:11
《广韵》豺夬切《集韵》《韵会》士迈切《正韵》助迈切。与砦同。《广韵》山居以木栅。《集韵》篱落也。或作柴,柴栅。通作寨塞,羊栖宿处也。
又《广韵》蘇则切《正韵》《韵会》悉则切,音塞。安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