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这一量表模型要求对偶比较是可传递的(transitive),如果刺激A优先于刺激B,而且刺激B优先于刺激C,那么刺激A优先于刺激C。然而,有些情况下这种传递性难以保证,这时就不能采用对偶比较法。
因为每一刺激都要分别和其他刺激比较,假如以n代表刺激的总数,那么配成对的个数是n(n-1)/2。然后依它们各自明显于其他刺激的百分比的大小排列成序,即可制成一个顺序量表。
对偶比较法将所有参加比较的广告逐对呈现,评价者按照某种标准,比较两幅广告的优劣。如果参加比较的广告总数为n,测定总共要呈现以n(n-1)/2 对,为了消除前后顺序的误差,比较一般要进行两轮,如果第一轮呈现的次序是先A 后B(或者位置是A左B右),第两轮呈现则为先B后A(或A右B左)。每幅广告都要与其他广告比较(n-1)次,二轮共同需比较2(n-1)次。
10幅广告从优至劣顺序排列为:J、I、E、G、B、D、E、H、C、A(其中广告E和H处于同一等级)。以上为一名评价者的评价结果。如果多人评价,可以在求出每个评价人的排列结果后,按照
等级排列法的计算方法求出平均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