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应法则
数学术语
对应法则(corresponding rule)是函数三大要素之一。一般地说,在函数记号y = f(x)中,“f”即表示对应法则,等式y = f(x)表明,对于定义域中的任意的x值,在对应法则“f”的作用下,即可得到值域中唯一y值。
定义
函数概念的核心是变量y与变量x之间的对应法则。表示这种对应法则的方法是多种多样的,通常有公式法、图象法及列表法。但为了对函数进行一般性的研究,我们用记号 y=f(x)表示变量y是变量x的函数,其中字母“f”就抽象地表示变量y与变量x的对应法则。
简单地说,自变量x可通过方法f(所谓对应法则)“变成”了因变量y。
因此,“f”是使“对应”得以实现的方法和途径,是联系x与y的纽带,从而也就是函数的核心。
可以用一句话、一张图表、也可以是一个解析式表示。
特别地,f(a)表示自变量x=a时所得的函数值,是一个常量;而f(x)称为变量x的函数,在通常情况下,它是一个变量。
举例说明
例如,在函数式
中对应法则f这时相当于运算程序
按照这样的运算程序,对指定的定义域[-1,2)∪(2,9]中的x值,可计算出对应的y值。比如,取x=-1,对应的y值为
又比如,取x=8,对应的y值为
当x=2时,y没有对应值,或说函数y=f(x)在点x=2处没有定义。可以知道f(x)在点x=-2处也没有定义,但应注意两者有明显的区别,主要是:存在一个以x=2为中心的去心领域,比如0<|x-2|<2,在该领域内f(x)有定义;而存在一个以x=-2为中心的领域,比如|x+2|<1,在该领域内f(x)却处处无定义。
一般地,设函数y=f(x)的定义域为D,则对于任一数x0∈D,所对应的y值记为或f(x0),并称之为函数y=f(x)在点x0处的函数值。有时,也用f(x)本身来表示D中任一点x处的函数值。
定义域D中的一切x值所对应的全体函数值的集合E叫做函数的值域。即称数集
为函数y=f(x)(x∈D)的值域。
应用
在确定两个函数是否为同一函数时,定义域和值域都相同不一定就是同一函数,对应法则f为关键要素
可以运用化学的知识理解y相当于生成物,f相当于反应条件或者是催化剂把反应物x变为y。
由函数奇偶性的定义我们知道,判断函数的奇偶性,首先,应看其定义域是否关于原点对称,其次,需判断f(x)与f(-x)的关系,而f(x)与f(-x)的关系离不开对应法则的应用。奇偶性的判别方法,可归纳为3种:①利用奇偶性的定义;②用和差判别法,即考察f(-x)±f(x)与0的关系;③用求商判别法,即考察f(-x)/f(x)与±1的关系。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9-23 16:47
目录
概述
定义
举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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