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闭原则是一个有倾向于完成而尚未闭合的图形易被看作一个完整的图形。例如,仅仅看到对称布局的四个直角,就感到由这四个直角所包围的正方形;缺了一个角的三角形仍被看成是完整的三角形。又如把并排等距的一组垂直线段两两相对加上横向短线,就会把有四条横线包围的每两条竖线看成一个整体。这些图形虽未闭合,或距闭合甚远,但其辅助线的倾向引导我们把它们视为整体,也可以说其中包含力的作用和动态趋势。即使把其中相互背离的两条线单独取出来放在一起,距离再近人们也会感到其貌合神离的状态。
达到这种闭合的效果一般需要两个条件:
(1)不完整的视觉对象在完整时呈简单形状;
(2)这一简单形状具有某种合乎逻辑的连续性。
在建筑环境中,例如一个敞厅,人们把他看作一个完整的空间场所,原因在于其完整的形态为简单矩形,并以其四角保持着周边的连续性。城市广场也属类似实例。相互有围合倾向的建筑,被围合的空间往往给人以较强的领域感。如果是住宅区,其中的居民就会因此而加强交往,减少陌生行人流量,有利于建立居民的控制感、安全感和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