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拳,读音zūn quán,汉语词语,意思是谑称他人的拳头。
解释
谑称他人的拳头。
出处
《晋书》卷四十九《刘伶列传》
刘伶字伯伦,沛国人也。身长六尺,容貌甚陋。放情肆志,常以细宇宙齐万物为心。澹默少言,不妄交游,与阮籍、嵇康相遇,欣然神解,携手入林。初不以家产有无介意。常乘鹿车,携一壶酒,使人荷锸而随之,谓曰:“死便埋我。”其遗形骸如此。尝渴甚,求酒于其妻。妻捐酒毁器,涕泣谏曰:“君酒太过,非摄生之道,必宜断之。”伶曰:“善!吾不能自禁,惟当祝鬼神自誓耳。便可具酒肉。”妻从之。伶跪祝曰:“天生刘伶,以酒为名。一饮一斛,五斗解酲。妇儿之言,慎不可听。”仍引酒御肉,隗然复醉。尝醉与俗人相忤,其人攘袂奋拳而往。伶徐曰:“鸡肋不足以安尊拳。”其人笑而止。
宋·陆游《自规》诗:“世路方未夷,机阱宁有极!但能常闭门,尊拳贷鸡肋。”
相关典故
刘伶字伯伦,是沛国人。身高六尺,容貌很丑陋。放纵情志,常常有宇宙细小、万物齐一的观念。沉默寡言,不随便与人交游,可是与阮籍、嵇康一相遇,便欣然神解,携手入竹林。当初不介意家产的有无。常常乘坐鹿车,带一壶酒,让人扛着锹跟着,他说:“我死了顺便把我埋了。”他忘却形骸就是如此。有次酒瘾发得厉害,向他妻子要酒喝。他妻子连酒带壶毁掉,流着泪规劝他说:“你喝酒太过分了,不是养生之道,一定要把它戒了。”刘伶说:“好!我不能自己禁止,只有当着鬼神发誓。你可以准备酒肉。”妻子依从了,刘伶跪着祈祷说:“天生我刘伶,以嗜酒出名。一饮就是一斛,喝五升才能解我的酒病。妇人的话,千万不能听。”接着又喝酒吃肉,不觉酩酊大醉。刘伶曾经酒醉后触犯俗人,那个人捋起袖子挥舞拳头扑上来。刘伶慢慢地说:“我身体弱小像鸡肋,不值得放您的拳头。”那个人笑着停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