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康标准是一个以
经济发展与
社会发展相结合、
物质文明与
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当前发展与可持续发展统一、精神文明建设与民主法治建设都取得明显进展的社会标准。
小康的标准和我国现阶段
小康水平(
总体小康) 1991年国家统计与计划、财政、卫生、教育等12个部门的研究人员组成了课题组,按照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小康社会的内涵确定了16个基本检测和临测值。
(1)
人均国内生产总值2500元(按1980年的价格和汇率计算,2500元相当于900美元);
用综合评分方法对这十六个指标进行测算,根据其结果我们可以豪迈地向世界宣布:一个13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人民生活水平基本上达到了低水平的、不全面的、发展很不平衡的小康水平。在新的世纪我们就是在这个基础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1979年12月6日,邓小平同志在会见来访的
日本首相大平正芳时提出,中国
现代化所要达到的是“小康社会”目标。他曾经说:“翻两番,
国民生产总值人均达到八百美元,就是到本世纪末在中国建立一个小康社会。这个小康社会,叫做
中国式的现代化。”“翻两番、小康社会、中国式的现代化,这些都是我们的新概念。”这一构想是以当年我国国民生产总值人均253美元为基数,到世纪末翻两番即1000美元左右,以10亿人口计算总额为一万亿美元(后来考虑到世纪末人口将达到12亿,则人均为800美元)。这就是最初的小康社会标准的提法。以后,有的专家学者认为,小康是介于温饱和富裕之间的一个生活
发展阶段。不仅要从
生活水平的角度来理解,还应把小康社会作为一个更加具有理论内涵的新概念,是一个体现经济和社会全面
协调发展的新概念。其发展目标包括人民生活目标、
经济发展目标、
政治发展目标和
社会发展目标等方面的内容。所以,小康社会是一个经济发展、政治民主、文化繁荣、社会和谐、环境优美、生活殷实、人民安居乐业和
综合国力强盛的经济、政治、文化全面协调发展的社会,是
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社会发展阶段。
在小康社会生活的人们,生活水平会迈向新的台阶,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但是与人们在
旧社会的体会是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