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权力是指农村村级组织及村干部依法依规享有村级重大决策、重大活动、重大项目及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等村务管理服务的权力。
犯罪类型
权力滥用
忍了近10年,村民陈凯(化名)决定举报村支书丁某。
1997年8月,沙洋县原蛟尾镇政府与本镇下辖的原大庙村村委会签订合同,将由蛟尾镇经管的赤眼湖使用权下放给大庙村,使用时间为1998年起至2013年,为期15年。当年12月底,时任大庙村党支部书记丁某、村主任梁某决定将赤眼湖使用权发包给村民陈凯,承包期15年。
2000年,丁某与他人合伙从陈凯手中反租赤眼湖水面养殖
螃蟹,不曾想年底竟亏了本。在与陈凯结算租赁费时,丁某称自己亏了本,连过年的钱都没有了。陈凯觉得,自己能承包到
赤眼湖全靠丁某帮忙,以后还要继续靠他支持,当场表示给其两万元过年费。当年春节前,陈凯如约将两万元过年费交给丁某,丁收下后用于过年和其他个人生活开支。
此后几年,丁某先后多次找陈凯索贿。
法院审理查明,2000年至2008年间,丁某累计收受和索要陈凯贿赂5万余元。丁某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无独有偶,沙洋县五里铺镇左冢村原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刘某,同样因把权力当成“自留地”而获刑。
窝案频发
小微权力腐败,往往是团伙作案,查处一个,牵出一窝。
沙洋县拾回桥镇马新村原党支部书记周某明贪污案便是典型案例之一。
“当村干部很辛苦,我们每个干部虚报十几亩粮食种植面积,套取国家粮食补贴款补贴一下。”2006年上半年的一天,在与村会计全某华、村委会副主任杨某权、妇联主任徐某荣等人开会后,周某明提出建议。全某华等人对提议表示认可。事后,周某明、全某华、杨某权、徐某荣4人分别实施了虚报粮食种植面积套取国家粮食补贴款的行为。
经查,从2006年至2014年,4人共计套取国家粮食补贴款3.49万元,悉数用于个人开支。
长期贪腐
时间跨度长,隐蔽性强,是小微权力贪腐的又一典型特征。
近年来,沙洋县人民检察院查处小微权力犯罪案件数逐年增加。记者注意到,村干部们的贪腐时间短则几年、长则十几年。
从会计到村支书,姚某宏任性用权长达11年。
金额上升
尽管贪腐时间长,但就多数小微权力犯罪案件而言,涉案金额并不高。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小官巨贪”趋势变得愈加明显。
“以往可能是几千、几万元,现在是几十万、上百万元。”刘玮说。
加强监管
刘玮说,村干部们是各级政策的具体执行者,国家粮食补贴、退耕还林补助、扶贫资金申报等和老百姓切身利益相关的政策都得通过基层组织落地落实,村干部们执行打了折扣,直接损害的是国家形象。
“我们近几年办理的贪腐案件中,村干部等小微权力贪腐占比达70%。”刘玮说,对于老百姓而言,有关部门打了多少“老虎”或许仅仅是饭后闲谈,而拍了多少“苍蝇”则是切实关系到他们的切身利益。
刘玮直言,现实中,村干部之间相互打掩护是常态,有的地方政府没有引起足够重视,觉得基层干部工作比较辛苦,给点补贴也是应该的,变相成了村干部贪腐的“保护伞”。
村干部职务虽小,却往往事关大局。
在刘玮看来,打击基层贪腐任重道远,只有进一步扎牢制度笼子,加强对村干部监管力度,同时加大政策及普法宣传力度,提高群众法律意识,畅通举报渠道,才能真正让小微权力贪腐无所遁形。
小微权力监管
刘清:加强“小微权力”监督是坚持执纪执法为公、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现实需要,是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促进基层干部廉洁履职的有效抓手。当前,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仍然易发多发。加强“小微权力”监督,就是要通过“晒权”“督权”“限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促进党的惠民政策在基层落地生根,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关注和反映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夯实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监管方式
1、开展“小微权力”专项治理深化行动
2、建立“小微权力”清单制度。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摸清权力运行底数,通过“党委提、部门摸,村自查”三种形式,逐项排查梳理村级“小微权力”治理风险点,建立风险台账,让“小微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
3、推行“科学民主决策”,规范用权流程
4、完善“干部选任机制”,选优配强干部
5、强化“党员教育培训”,优化用权终端
6、夯实“群众便民服务”,突出权为民用
7、健全“监督检查体系”,有效防治腐败
8、创新监管方式,推动互联网与小微权力监管相结合
精准治理微腐败离不开先进技术手段的支持,小微权力监管平台是通过互联网、大数据手段对村级组织及村干部依法依规享有的村级重大决策、重大活动、重大项目以及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等村务管理服务权力监督的一体化智能化政务平台。
王平:加强“小微权力”监督,要增加“小微权力”“透明度”。要加强县、乡镇纪委对“小微权力”的监督力度,探索巡察监督与驻点监督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每个村级组织每两年至少接受一次上级监督。要统筹县乡涉农职能部门、
村务监督委员会以及群众监督的力量,织密监督网络,让“小微权力”时刻处在监督之下,推动“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特点
系统功能全面:针对小微权力监管涉及的村务决策、一事一议、实时政策、勤廉双述、资金监管、党务公开、村务卡管理等事项,形成公示、审核、查询、监管、统计、预警的可视化界面。
智能预警:设置预警值,智能预警异常数据,实现有重点针对性的监管。
信息审核:提供线上审核功能,增强办事效率,为基层干部减轻负担。
数据汇总、智能比对:海量数据整合,智能分析对比,信息技术监管,快速发现问题。
可视化大数据看板:大数据看板、领导看板,对小微权力关联事项形成可视化数据汇总,为领导决策提供数据依据。
运行环境
社区群众:社区群众通过
微信小程序、触摸屏
查询机、LED大屏设备,随时随地了解公示信息,对小微权力二十四小时监督,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并反映,实现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基层干部:繁忙的基层干部,录入信息占用较多时间且不规范,利用小微权力监管平台提供的信息模板能快速且标准的发布信息,上级领导随时随地线上审核发布,办事流程信息化。
纪检监察部门:小微权力监管平台通过综合控制台展示汇总数据供政府检察部门部门查看,推动专项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使公共服务高质量,行政执法严标准,权力公开真透明,干部监督全覆盖,助推政府的管理方式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
监管创新案例
“小微权力”大数据监督平台—— 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
渑池县纪委监委针对农村资金使用公开不彻底、村干部权力不规范等问题,把“互联网+”引入“小微权力”监督,创新打造村级“小微权力”大数据监督平台,建立“我的资金”“村级收支”“村级三资”“一事一议”“办事流程”“党务公开”“政策发布”“村务决策”“勤廉双述”九大公开模块,实时向群众传达各项村级公开信息,让群众关心、关注的事项从“幕后”走向“台前”,由“隐秘”变得“公开”,有效解决了“小微权力”监督“最后一公里”问题。
重庆市大足区推行涉权事项公开制度
这项制度实施以来,截至2019年8月,共有7400多名党员干部报告亲属信息8.5万多条,共比对惠民资金(项目)2400多项、总额约44.88亿元,发现党员干部及其亲属涉权1.6万多人次,涉及资金4亿多元。经核查,取消不符合条件的700多人次,查处党员干部亲属违规涉权问题94件14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3人,问责36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监督权力运行更加有力,落实惠民政策更加精准,收到了较好成效。
大足区的实践说明,基层微腐败具有一定隐蔽性,日常监督检查方式耗时耗力,效果不够理想。抓住党员干部亲属涉权这个关键点,盯住惠民政策落地这个焦点,有助于精准发现问题线索,精细监督小微权力。
社会评论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与那些高高在上的“大老虎”相比,这些基层的“小苍蝇”、群众身边的“小蝼蚁”,手中之权微乎其微、贪占金额更是微不足道,对其扣上一顶蚕食群众利益的“帽子”,想必不少党员干部会觉得委屈。其实不然,“苍蝇”虽小,同样关系人心向背;权力虽微,依然关乎公平公信;基层虽低,更加影响执政根基。防漏一个,会损害一方群众利益;疏忽一时,必带坏一地风气。
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铁律禁令年年发,整治措施时时有,可不正之风总是反弹回潮、腐败问题也易发多发,说到底,还是对“小微权力”约束不到位、监管不全面、问责不给力的缘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