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杖则受,大杖则走,
汉语成语。拼音:xiǎo zhàng zé shòu , dà zhàng zé zǒu。解释:轻打就忍受,重打就逃跑。
儒家认为这是孝子受父母责罚时应抱的态度。
《
孔子家语·六本第十五》:【
曾子耘瓜,误斩其根,曾晳怒,建大杖以击其背,曾子仆地而不知人久之。有顷乃苏,欣然而起,进于曾晳曰:“向也参得罪于大人,大人用力教参,得无疾乎?”退而就房,援琴而歌,欲令曾晳而闻之,知其体康也。孔子闻之而怒,告门弟子曰:“参来勿内。”曾参自以为无罪,使人请于孔子。子曰:“汝不闻乎?昔瞽瞍有子曰舜,舜之事瞽瞍,欲使之未尝不在于侧;索而杀之,未尝可得。小棰则待过,大杖则逃走,故瞽瞍不犯不父之罪,而舜不失烝烝之孝。今参事父,委身以待暴怒,殪而不避,既身死而陷父于不义,其不孝孰大焉?汝非天子之民也,杀天子之民,其罪奚若?”曾参闻之曰:“参罪大矣!”遂造孔子而谢过】。
《
后汉书·崔寔传》:“ 钧曰:‘ 舜之事父,小杖则受,大杖则走,非不孝也。’”
宋·
陆九渊《经德堂记》:舜小杖则受,大杖则走,妻帝二女,不待瞽瞍之命。
《
隋唐演义》第九四回:古人有云:“小杖则受,大杖则走。”此不过谓一家父子之间,教训督责,当父母盛怒之时,以大杖加来,或受重伤,反使父母懊悔不安,且贻父母以不慈之名,不若暂行逃避,所以说大杖则走。
春秋时期,
曾参因为种瓜误点被父亲毒打一顿,挨打后不省人事,醒来后还装作很高兴的样子。
孔子听说后,非常气愤,甚至不认他这个弟子。孔子说当年舜对待父亲的责罚从来都是轻打就忍受重打就逃跑,不失去对父亲的孝心,曾参则陷父亲于不义的深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