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臣奚
陕西韩城梁带村仲姜墓出土的文物
小臣奚是在陕西韩城梁带村仲姜墓挖出的一个玉器,是周革商命后的战利品。
缘起
陕西韩城梁带村M27、M26已发掘两周之际贵族芮公及其夫人仲姜的墓葬(见陕西省考古研究院等《陕西韩城梁带村遗址M27发掘简报》,《考古与文物》 2007年第6期;陕西省考古研究所等《陕西韩城梁带村遗址M26发掘简报》,《文物》2008年第1期),两墓出土了极其丰富的文物。
芮公墓(M27)出土的青铜器数量很多,有礼器、乐器、兵器、车马器等。其中礼器有鼎、簋各7件,壶2件,甗、盉、盘、盆、提梁卣、有盖尊、觚、角各1 件。这些礼器中提梁卣、尊、觚、角的年代较早,属前世器物。发掘者已将提梁卣与陕西庄白一号窖藏商卣和陕西泾阳戈国墓地的戈卣从形制上比较,认为其时代属商周之际。我们还可根据这件卣的纹饰进一步确定其时代,如卣提梁端的掌状角龙首,与宝鸡斗鸡台鼎卣(美国大都会博物馆藏)一致;腹部的“花冠凤鸟纹”分别和上海博物馆藏凤纹簋(上海博物馆青铜器研究组《商周青铜器纹饰》,文物出版社,1984年)上的“花冠凤纹”、宝鸡戴家沟方鼎(《中国美术全集·青铜器》,文物出版社,1985年)的鸟纹相同,有特殊的艺术价值。这几件器物的年代均属西周早期,因此,提梁卣可推断为西周早期。有盖尊器身为敞口,鼓腹,高圈足,扉棱间饰蕉叶纹、夔龙纹、饕餮纹等,云雷纹衬底,具有西周早期的特点;盖为伞形,顶上有一圭型饰,边沿饰四脊棱,其形制与器身明显不合,当为后配之物(图一)。觚、角二器,发掘者将觚定为西周中期;角根据形制、纹饰等特征,也应为西周早期的器物。这几件青铜器的制作均较精美。
芮公夫人仲姜墓(M26)出土的器物中,有大量的玉器,其中有些属前世器物,且是古代玉器的精品,等级较高。其中一件“古玉”是红山文化玉猪龙,高 13.5、宽10.8厘米。为岫岩玉质,整体呈C形,首尾相接处的缺未完全断开,以阴线刻划出嘴、鼻、眼及面部皱褶,部分线刻纹饰已磨损不清。另一件“古玉”是玉戚形环,外径11.9厘米、内径6.5厘米、厚0.5厘米。为青玉质,微透明,表面呈豆青色,有棕黄色沁斑,质地较好,做工精细。形状为环形,外侧两边各饰有四个突牙,在立沿部刻有铭文“小臣奚□”四字。发掘者将此器铭文与三门峡虢国墓玉璧上的刻文加以对比,认为它们在内容和书体方面大体相同。李学勤先生曾经对三门峡虢国墓出土的这件玉器进行研究(《谈小臣系玉瑗》,《故宫博物院院刊》1998年第3期),将其刻铭释为“小臣奚 ”,认为“小臣”是谦称,“奚”为人名,“ ”可读为“献”,为进献之意,即此器是叫系的臣下进献给商王的,并指出“小臣奚”见于商代晚期的青铜器和殷墟发掘出土的一件石簋的铭文中。由此看来“小臣奚”应是商代晚期地位显赫的人物。观仲姜墓(M26)出土玉戚形环图片,铭文中所释为“奚”的字,与三门峡虢国墓玉璧上的“奚”字相同,应改释为“奚”, 而未识之字亦应为“ ”(献)。因此,这件玉戚形环也应是小臣系进献给商王的礼物。这些“古玉”都具有较高的艺术价值。
变革
殷商甲骨文中,常有“小臣”的称谓,比如享配成汤的大尹,也称小臣。所谓小臣,实际上是执宰朝政的大臣。而奚姓则为奚仲后人。终商一朝,奚姓和子姓共掌朝政,商亡后,两姓后人宋和薛还是同盟。
仲姜墓中发现的小臣奚玉戚,应该是周革商命后的战利品。或者是周贵族芮分得,或者齐太公家族分得后作为仲姜的陪嫁带到芮国的。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1-12-31 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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