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自耕农
三种土地所有制形式之一
小自耕农是在中国封建社会,存在的三种土地所有制形式之一。其它两种形式是封建国家土地所有制(北魏均田制)、地主土地所有制(主要形式)。
内容简介
自耕农的这种自由小块土地所有制形式,作为占统治地位的正常形式,一方面,在古典古代的极盛时期,形成社会的经济基础,另一方面,在现代各国,它是封建土地所有制解体所产生的各种形式之一。
发展历史
中国小自耕农经济最早产生于春秋战国时期,而到秦汉时期实际上已经形成了。比如战国初期的魏国贤相李悝说:“今一夫挟五口,治田百亩。岁收一石半,为粟百五十石。除十一之税十五石,余百三十五石。食,人月一石半,五人终岁为粟九十石,余有四十五石。石三十,为钱千三百五十。除社闾尝新、春秋之祠用钱三百,余千五十。衣,人率用钱三百,五人终岁用千五百,不足四百五十。不幸疾病死丧之费及上赋敛,又未与此。此农夫所以常困,有不劝耕之心”《卷二十四·食货志》。到了西汉的文帝时期,晁错也说过:“今农夫五口之家,其服役者不下二人,其能耕者不过百亩”《卷二十四·食货志》。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2-04 18:46
目录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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