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集体
城镇集体所有制单位的形式
小集体是街道办事处劳动服务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举办的集体和群众自己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是城镇集体所有制单位的一种形式。
政府允许小集体性质的企业、事业单位有权在国家计划指导和许可的范围内公开招工。小集体性质的企、事业单位可根据自己的条件和特点,采用适当的劳动报酬形式,并提取一定数额的劳动保险福利基金,解决劳动者年老退休、丧失劳动能力时的生活保障等问题。
小集体性质的企、事业单位可根据自己的条件和特点,采用适当的劳动报酬形式,并提取一定数额的劳动保险福利基金,解决劳动者年老退休、丧失劳动能力时的生活保障等问题。权力机构是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职工有参加单位劳动、领取劳动报酬等的权利并承担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以及爱护国家和集体财产等义务。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7-16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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