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火,
中医基本术语。是一种正常的、具有生气的火,是维持人体正常生理活动所必需的物质力量。《素问·阴阳应象大论》:“少火之气壮”、“少火生气”。少火与壮火相对而言。是生理之火,它具有有温煦脏腑组织,促进功能活动,增强人体正气的作用。
解读
少火与壮火是两个相对的概念古今医家多将两者联系共议。
《素问·阴阳应象大论》云:“阴味出下窍,阳气出上窍。味厚者为阴,薄为阴之阳。气厚者为阳,薄为阳之阴。味厚则泄,薄则通。气薄则发泄,厚则发热。壮火之气衰,少火之气壮。壮火食气,气食少火。壮火散气,少火生气。气味辛甘发散为阳,酸苦涌泄为阴。”这是中医学最早的药食气味理论,也是中药四气五味、升降浮沉、性味归经理论的渊薮。
“壮火”、“少火”,根据上下文义,当指药食之气味而言,即气味纯阳者为壮火,气味温和者为少火。药食气味纯阳的壮火之品,久服或多服则易耗伤人体之正气;气味温和的少火之品,食之则能补益气血,使正气旺盛。
亦有医家持不同观点,认为火,指阳气。所谓壮火,指亢盛之阳气,即病理之火;而少火,指平和之阳气,即生理之火。如李中梓《内经知要》云:“火者,阳气也。天非此火,不能发育万物,人非此火,不能生养命根,是以物生必本于阳。但阳和之火则生物,亢烈之火则害物。故火太过则气反衰,火和平则气乃壮。”这种观点从天地阴阳之气化生万物角度,来分析认识壮火与少火,有一定的深度和普遍意义。张介宾亦持少火为生理之火,壮火为病理之火的观点,并且还有较为深刻的理解和发挥。《类经·阴阳类》云:“火,天地之阳气也。天非此火,不能生万物;人非此火,不能有生,故万物之主,皆由阳气。但阳和之火则生物,亢烈之火反害物,故火太过则气反衰,火和平则气乃壮。壮火散气,故云食气,犹言火食此气也。……此虽承气味而言,然造化之道,少则壮,壮则衰,自是如此,不特专言气味者。”张氏从药食气味之火,推演到生理之火和病理之火,同时又结合万物造化之道来解释,具有深刻的启迪意义。
综上所述,“少火”、“壮火”有阳气与药物之气两种理解。
中医应用
(一)少火的生理作用
少火为阳气的一种正常的存在形式,因此其具有阳气的生理作用:
1.营养作用
2.温养作用
3.气化作用
4.推动作用
5.卫外作用
6.固护作用
(二)少火的病理作用
当人体之火过亢,“少火”便成为了“壮火”,即“生理之火”转变成了“病理之火”,此时人体的元气、阴液都会大量消耗,因而进入气阴虚,邪火旺的病理状态。
(三)少火提出对中医发展的作用
“壮火之气衰,少火之气壮”,虽其本义是阐述药物的峻烈和温和对人体正气的不同作用,却同时完善了相火、君火理论,并在更深的层次上表明了人体“气”与“火”之间的关系,即亢盛的阳气消耗人体的正气,而温和的阳气助益人体的正气。
影响了后世以李东垣、张仲景、马莳、张锡纯等为代表的众多医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