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官署名。
西吴(明朝前身)元年(1367),设尚宝司。掌宝玺、符牌、印章。设卿一人,
正五品,
少卿一人、
从五品,司丞三人、
正六品。初以
侍从儒臣、勋卫领卿,勋卫大臣子弟奉旨始得补丞。后常以恩荫寄禄,无常员。迁都北京后,尚宝司称外尚宝司,南京亦仍设尚宝司卿一人,而实已无宝可掌。凡需用宝玺时,外尚宝司用揭贴赴
宦官尚宝监请旨,至宫内
女官尚宝司领取,外尚宝司用宝时,宦官监视,用毕,由宦官缴进。示例: 明
王铎《太子少保兵部尚书节寰袁公神道碑》:“光宗元季庚申,起公(
袁可立)尚宝司司丞。熹宗元季辛酉,陟尚宝司少卿,七月陟
太仆寺少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