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志市司法局;指导、监督全市基层司法所、
人民调解组织及司法助理员工作,指导全市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衔接、安置和社会帮教工作。参与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协助组织人事部门管理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研究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年度计划;负责市局综合性文件的起草。组织撰写调查报告、理论文章、信息简报和
经验材料;负责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岗位培训和乡镇司法人员的技能考核;负责局机关政务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检查落实;协助局领导组织机关日常工作,协调各股室之间的工作关系;负责文秘、统计、财会、政工、人事劳资、保密、档案管理。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目标管理和精神文明及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服务、安全保卫、车辆管理和干部职工生活福利。
组织起草普法规划、年度计划和实施细则;负责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普及法律常识教育工作;负责对外法制宣传工作;承担市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领导基层司法行政、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工作;检查有关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指导全市“148”法律服务热线;负责全市劳改释放、劳教解除人员的接茬安置工作;指导创办过渡性安置“刑解”人员经济实体。
负责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受理当事人投诉,承办对全市法律工作者的违法违纪问题进行执法监督。负责协审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的注册年审工作,按照上级要求需要组织协调公证处、律师事务所综合工作的办理事项。完成领导交办或其它临时性工作任务。
按照《
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服务,依法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对符合条件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需要法律援助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
办理涉内、涉外公证事项。工作范围包括:合同、继承、委托、声明、赠与、遗嘱、财产分割、招标投标、拍卖、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出生、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合同章程、印鉴、日期等公证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