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人员指在16周岁及以上,从事一定
社会劳动并取得一定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人员。
基本概况
基本定义
通常包括以下三类人:第一类是作为受雇佣者在企业、政府部门或家庭中工作并领取劳动报酬的人,这类人通常被称为雇用就业者;第二类是在自己的企业中工作,以经营利润为收入的人,这类人通常被称为自营收入者;第三类是在自家的企业中工作但不领取报酬的人,这类人通常被称为无薪家庭帮工。
基本用途
就业人员之所以被广泛用作宏观经济分析的就业指标,是因为它与
经济周期有着密切的联系,可以反映宏观经济现状及其走势的变动。在经济运行处于良好状态、市场需求比较旺盛时,企业就会增加用工、扩大生产规模,从而导致就业人员增加;当企业感到市场需求减少时,他们就会降低产量减少用工,从而导致就业人员的减少或少增。正因为就业人员与宏观经济走势之间存在着这种密切的联系,无论是政府部门,还是经济分析人士,都把它作为分析宏观经济运作状况的最重要指标之一。
局限性
一、单纯使用就业人员难以反映劳动力市场变化的全貌;
二、不能反映就业质量的差别;
三、不能反映就业人员的素质状况;
四、不能反映劳动力使用效率变化的情况。
数据统计
2021年6月3日,人社部发布《2020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截至2020年末,全国就业人员75064万人,其中城镇就业人员46271万人。全国就业人员中,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就业人员分别占23.6%、28.7%、47.7%。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186万人,有511万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67万人。全年全国共帮助4.9万户零就业家庭实现每户至少一人就业。选派3.9万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2020年第四季度,岗位空缺与求职人数的比率约为1.52,全国人力资源市场供求总体保持平衡。
2021年末全国就业人员74652万人,其中城镇就业人员46773万人,占全国就业人员比重为62.7%,比上年末上升1.1个百分点。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269万人,比上年多增83万人。全年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平均值为5.1%。年末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为5.1%,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96%。全国农民工总量29251万人,比上年增长2.4%。其中,外出农民工17172万人,增长1.3%;本地农民工12079万人,增长4.1%。
2022年末全国就业人员73351万人,其中城镇就业人员45931万人,占全国就业人员比重为62.6%。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206万人,比上年少增63万人。全年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平均值为5.6%。年末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为5.5%。全国农民工总量29562万人,比上年增长1.1%。其中,外出农民工17190万人,增长0.1%;本地农民工12372万人,增长2.4%。
2023年2月28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年末全国就业人员73351万人,其中城镇就业人员45931万人,占全国就业人员比重为62.6%。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206万人,比上年少增63万人。全年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平均值为5.6%。年末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为5.5%。全国农民工[8]总量29562万人,比上年增长1.1%。其中,外出农民工17190万人,增长0.1%;本地农民工12372万人,增长2.4%。
2023年4月20日,国家统计局发布2021年《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统计监测报告。报告显示,全社会就业人员中女性比重保持在四成以上。2021年,全国女性就业人员3.2亿人,占全部就业人员的比重为43.1%。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中女性为6852万人,比2020年增加73万人;占比为40.3%,提高0.5个百分点。女职工劳动保护状况持续改善。2021年,执行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企业比重为73.3%,比2020年提高2个百分点。
2023年12月31日,国家统计局发布2022年《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统计监测报告。报告显示,2022年,全社会就业人员中女性比重稳定在四成以上。2022年,全国女性就业人员3.2亿人,占全部就业人员的比重为43.2%。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中女性为6766.4万人,占比为40.5%。
2023年末全国就业人员74041万人,其中城镇就业人员47032万人,占全国就业人员比重为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