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部清查
会计学术语
局部清查也称重点清查,是指根据需要只对财产中某些重点部分进行的清查。如流动资金中变化较频繁的原材料、库存商品等,除年度全面清查外,还应根据需要随时轮流盘点或重点抽查。各种贵重物资要每月至少清查一次,库存现金要天天核对,银行存(借)款要按银行对账单逐笔核对。
局部清查特点
相对于全面清查而言,局部清查的范围较小,需要投入的人力比较少,花费的时间也较短。但清查结果不能反映会计主体整体的情况。
局部清查对象
局部清查是对流动性较强的资产进行的一种清查 包括:库存现金,出纳人员应于每日业务终了时清点核对。
银行存款和银行借款,出纳人员每月至少应同银行核对一次。
库存商品、原材料、包装物等,年内应轮流盘点或重点抽查;对各种贵重物资,每月应盘点一次。
债权债务,每年至少应同对方核对一至两次。等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6-07 11:20
目录
概述
局部清查特点
局部清查对象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