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下游故道之一。西汉元封后,黄河北决于馆陶(今属河北),分为屯氏河,东北流至章武(今河北沧县东北)入海;广深与黄河正流相等。
简介
至永光五年(公元前39年)黄河又在下游鸣犊口(今山东高唐南)决口,屯氏河遂淤绝。《水经注》中仍有屯氏河故渎,下游又支分为屯氏别河故渎,别河又支分为南北二故渎,这些故渎的经行路线与元封永光间的故道不尽相同,当系永光后决徙所形成,其遗迹至今犹散见于山东、河北两省接壤处各县境内。后隋炀帝时开永济渠,其在今山东境内一段(即今
卫河)。一部分即利用屯氏河故道修浚而成。
屯氏河流径考
摘自郝金龙主编 《故城探源》
中国文史出版社2016年12月第1版 10~26页
春秋战国时期有关黄河决溢的记载很少,除去人为决河,黄河自然决溢记载只有四次,应该有两次与故城县有关,即周“定王五年(前602年或前463年)河徙”[1]和赵惠文王二十七年(前272年)“河水出,大潦”
[2]。其流路和灾害没有记载。到汉代黄河决口便不断,汉武帝的元封二年(前109年)则是影响故城县的一次灾难。“自塞宣房后,河复北决于馆陶,分为屯氏河”[3],屯氏河“广深与大河等,故因其自然,不堤塞也。”[4]这条屯氏河与东行的黄河主流以同等的流量向北分流,因为屯氏河是自然决堤,决堤后行流入沿线的低洼地带,田地人口并不稠密,所以《
汉书·沟洫志》接着说:“此开通后,馆陶东北四、五郡虽时小被水害,而兖州以南六郡无水忧。”[5]显然从总的形势看屯氏河还是合理的自然分流,所以西汉朝廷一直没有堵塞屯氏决口的打算。《汉书·沟洫志》对其流路则说得很含糊,虽然有“东北经魏郡、清河、信都、勃海入海”[6]的记载,但这四郡50余县的屯氏及其别河到底流经何县,则没有一字提及,在《汉书》中“馆陶,河水别出为屯氏河,过郡四,行千五百里”[7],仍是说的同一条河。
屯氏河便被“入海”二字限定并未再合黄河主流而是独流进入渤海了。历史唯一详细记载屯氏河的是《水经注》,明确注明屯氏河与“大河故渎又东,径平原故城西,而北绝屯氏三渎”[8],“屯氏故渎又东,迳甘陵县故城北,又东,迳灵县北。又东北,迳鄃县。与鸣犊河故渎合”[9],并言之凿凿屯氏河及其两股别河与鸣犊河在“迳鄃县故城北,东北合大河故渎”[10],还言明屯氏河入鸣犊河处“谓之鸣犊口”。并不像后人认为的“鸣犊口”在灵县。
屯氏河独流入海,还是在鄃县(在今夏津县东北)即合黄河故渎,就成了历史公案。可《
中国历史地图集》将屯氏河标定在今大运河的河道上,显然是依《
汉书·沟洫志》而摒弃了《水经注》的屯氏河流路。对于全国性的位置描述,可能是无所谓的“大概”区间,但对于夏津、武城、故城而言则要改写地理的历史了。为了澄清历史的事实,我们有必要对今故城县东西的汉代黄河及其支流的径流作一讨论。
水经注大河故渎
《中国历史地图集》在西汉冀州刺史部与青州刺史部之间的“河水”即今称的《汉志》河,是根据《汉志·沟洫志》“东北经魏郡、清河、信都、勃海入海”[11]简述中复原出的西汉黄河故道,显然是“大概”的描绘。《水经注》一改前人对河道径流的描述方法,而是以“水”志“城”,以“城”写“水”,凿凿而言“水”之始末,“城”之今古。显然是查阅了能涉及的所有史料并查勘了当时的故渎。我们不妨先研究大河故渎。
《汉志》河于汉武帝元封二年(前109年)向北决出屯氏河,稳定行流70年。到元帝永光五年(前39年),“河决清河灵鸣犊口,而屯氏河绝”[12]。鸣犊河仍是北决。鸣犊河行流六七年后,黄河向东的泛滥依然不绝,一直到王莽始建国三年(11年)这段黄河才断流,因而人们称其为“王莽河”,郦道元写《水经注》时已经断流500多年,误认为这条河是《禹贡》所载的黄河,所以说成“故大河”或“大河故渎”。岑仲勉在《黄河变迁史》中认为:“其实它系汉武元光三年(前132年)河决顿丘东南(长寿津),冲向东北之新道。”[13]《
中国历史地图集》认为这就是《汉志》河几千年的流径。要想厘清屯氏河必须搞清“大河故渎”。
我们先以《水经注》中的指示录入大河故渎所经的城、镇标志和走向,再依岑仲勉在《黄河变迁史》所确定的古县今址和杨守敬《水经注疏》确定的“今县”位置(下述括号内未注明者为岑仲勉确定),得出“大河故渎”从西南向东北的流径:繁阳县故城(内黄东南)东→北到阴安县故城(清丰北)西→东北到昌乐故城(南乐西北)东→东北到平邑郭西→东北到元城县(大名东)西北→东北到发干县故城(堂邑西南五十里)西拐城北→东到贝丘县故城(在今临清州南十五里[14])南→东到甘陵县故城(石赵初,置平晋县为清河郡治,在清平县西四十里,今水城也[15])南→东到灵县城(在高唐州南三十里,今南镇[16])→东北到鄃县故城(在今平原县西南三十里[17])东→东到平原县故城(平原南二十里)西→北到绎幕县故城(平原西北二十里)东北→西到鬲县故城(清《德州志》,在州东南二十五里武家庄[18])西→北到蓨县故城(景县南)东→北到安陵县(在今吴桥县西北二十五里[19])西→东北到东光县故城(东光东)西→与漳水合,便得出在今卫星地图绘出的“大河故渎”图。(见下页图1—5恢复《水经注》大河故渎图)
水经注屯氏河
郦道元言河往往写此先言他,以说明前后关系。“河之故渎,自沙丘堰南分,屯氏河出焉”,想说屯氏河,则先说大河故渎,即故渎在沙丘堰南通过,再向东北,而屯氏河在未过沙丘堰时就已经北出。沙丘堰约在今大名县孙甘店乡西北的沙窝村。北出的屯氏河向北,约在大名县金滩镇沿今卫河,如《中国历史地图集》所标。继续流到馆陶县,再北流至尖冢附近决出向北的屯氏别河,即“屯氏故渎水之又东北,屯氏别河出焉。”仍然是想说屯氏河而先言及屯氏别河。“屯氏河故渎自别河东径甘陵之信乡县(即新乡,在临清市北[20])故城南。”这就沿卫河流径到了今临清,屯氏河不像《中国历史地图集》标注的继续沿京杭大运河向北,而是在临清市区的东南部向东北,到汉时的信乡县(为《汉书》王子侯表中的新乡)北向东流。“屯氏故渎又东径甘陵县故城北,又东径灵县北”,屯氏河自信乡县向东过后赵时期的甘陵县故城(今水城屯)北,再东过今夏津县宋楼镇刘公庄村东,再东北过栾庄、丁坊村,再到杨堤村东南进入“黄河故道”,此即是屯氏河。因北魏时此处无城参照,所以郦道元说“又东径灵县北,又东北径鄃县”。屯氏河东北到绎幕县南,再向“东北合大河故渎”。这是汉元封二年(前109年)的屯氏河流路。
[1]汉·班固,《汉书》卷二十九,沟洫志,中华书局,1962年6月版,1697页。
[2]汉·司马迁,《史记》卷四十三,世家十三,赵世家。
[3]汉·班固,《汉书》卷二十九,沟洫志,第九。
[4]同上。
[5]三国·桑钦,《水经》上卷,河水。
[6]汉·班固,《汉书》卷二十八上,地理志,第八上,清河郡。
[7]同上。
[8]三国·桑钦,《水经》上卷,河水。
[9]北魏·郦道元《水经注》卷五,河水。
[10]同上。
[11]汉·班固,《汉书》,卷二十九,沟洫志,第九。
[12]汉·班固,《汉书》,卷二十九,沟洫志,第九。
[13]岑仲勉,《黄河变迁史》,人民出版社,1957年6月第一版。清末民初历史学家岑仲勉所著《黄河变迁史》在247页详细考证了“王莽河”的流经的“地望”,下文引用的主要是这一部分的缩编,有兴趣者请参考原著。
[14]清·杨守敬,《水经注疏》卷五,河水。
[15]同上。
[16]同上。
[17]文献引用同上。鄃,读(shū),在今山东夏津。
[18]同上。
[19]同上。
[20]信乡,在《汉书》中也作“新乡”。《水经注》中两次提到过“信乡县”,(一)河水屯氏河下:“屯氏河故渎自别河东径甘陵之信乡县故城南。《地理志》曰:安帝更名安平。应劭曰:甘陵西北十七里有信乡,故县也。”(二)清河下有:“清河又东北径信乡西。《地理风俗记》曰:甘陵西北十七里有信乡,故县也。”两个“信乡”在后世人认为是一个,杨守敬认为有两个,才将“信乡故城西”改为“信乡西”,显然又改错了!详细论证见后文《清河流径考》。
图1—5恢复《水经注》大河故渎图
到永光五年(前39)“河决清河灵鸣犊口,而屯氏河绝”时,才出现《水经注》述及的鸣犊河,鸣犊河自大河故渎在灵县东向北过今高唐,再向北过鄃县(腰站镇北)故城之西,再北约在今平原县的恩城之西与屯氏河合流,合流后向东北入大河故渎。为此郦道元还批驳了北魏437年成书的阚骃所著《十三州志》上说的:“鸣犊河东北至蓨[1]入屯氏,考渎则不至也。”对屯氏河与鸣犊河的纠葛,郦道元还是下了一番功夫的。所以今人关于屯氏河在蓨县入大河的说法,有悖于《水经注》描述,在蓨县入大河的应该是屯氏别河的张甲河支。
据此认为,屯氏河与鸣犊河都没有在故城县流过,故城县故城镇东部并未受西汉屯氏河的直接冲击。
屯氏别河
详细分析《水经注》之言,我们按今天的语言习惯来描述屯氏河,屯氏河的“一级分支”谓之“屯氏别河”。屯氏河向左分的“一级分支”只有一支,即向信成县的“屯氏别河”。屯氏河向右分的“一级分支”有两支,即“屯氏别河南渎”和“屯氏别河北渎”,这两支都是分出后不久即入“大河故渎”。
我们应该明了的是:屯氏河及其别河形成于公元前109年,桑钦《水经》撰于三国时期,郦道元作《水经注》时,已是屯氏河600多年后的北魏,其间有鸣犊决口和未知河道的穿插以及王莽时期的“大河故渎”断流,而《水经》和《水经注》又将王莽河断流后的屯氏别河决入“大河故渎”再向右的支流都写入其中,这就使屯氏别河的“二级分支”达9条之多。再加上历史时期内对地名的错误解释,使这本《水经注》成为“天书”,虽经千百人多次的注、疏,仍然难以条分缕析。在此我们不研究“大河故渎”向右的东汉后的“屯氏别河”,缕析“大河故渎”之左诸“屯氏别河”如下:
(一)屯氏别河南渎
屯氏别河南渎是屯氏河向右的第一条“别河”,《水经注》称“屯氏别河南渎”,我们称其为“南渎”。《水经注》并没有详述这条“一级分支”始于何处,只说:“屯氏别河南渎自平原东绝大河故渎。”应该是自今夏津县东北向今张华镇东入“大河故渎”的一支,因下文有“又径平原县故城(在今平原县南二十里)北”,所以在未到平原县故城前已入大河故渎。故渎断流后的“南渎”过大河故渎后再行流入海则是北魏时期所见的流路,在图1—6屯氏河及其别河复原图中我们以虚线画出南渎过大河故渎后的流路。南渎向东北有两条流路,一支“笃马河”,“又东北径阳信县故城南,东北入海”。
[1]蓨,读(tiáo),在今景县。
图1—6屯氏河及其别河复原图
(二)屯氏别河北渎
屯氏别河北渎,也是屯氏河的“一级分支”,我们称“北渎”。这一支在《水经注》中仍然没能提供有用的信息,只说:“又东北径平原县,枝津北出,至安陵县遂绝。”
本句提到的“平原县”是平原县故城向北迁后的县城,城离屯氏河的直线距离不足40里,中间隔有“大河故渎”,显然自屯氏河决出后不久即入“大河故渎”,故渎断流后仍有穿故渎向东北的流路,又分两支即“又东北径平原县枝津北出,至安陵县遂绝”和“东北流径阳信县故城北。《地理志》言,渤海之属县也。东注于海”。
分析到此,我们再来验证前面已述及的“屯氏三渎”与“大河故渎”的关系:“屯氏三渎”的一渎,即“屯氏河”,东北到绎幕县南,再向东北合大河故渎;其二渎,即“屯氏别河南渎”,未到平原故城北便绝大河故渎;其三渎,即“屯氏别河北渎”,自屯氏河决出后不久即入“大河故渎”。正好印证了《水经》“大河故渎又东,径平原故城西,而北绝屯氏三渎”[1],(见15页图1—6屯氏河及其别河复原图)。这就是《水经注》的屯氏河合大河入海的标志。然而《中国历史地图集》则将“屯氏三渎”的合大河的位置标在东光县。
(三)屯氏别河
屯氏河左分的“一级分支”在北馆陶南向左分出。历史上所称的“屯氏别河”主要指这一支,在屯氏河行流的70年间,有些年份其流量大过屯氏河,甚至有全黄河入屯氏别河的时期,从故城县建国镇南部要庄的土层看,有的年份一次就能淤积近两米(见图1—7屯氏别河淤积的土层)。或是“河决鸣犊口”,
[1]三国·桑钦,《水经》上卷,河水。
屯氏河断流,然屯氏别河就成了屯氏河的主流,仍然行流。屯氏别河的“二级分支”有三支,自北向南,其一为“屯氏别河张甲河支”,简称“张甲河支”;其二为“屯氏别河东阳支”,简称“东阳支”;其三为“屯氏别河绎幕支”,简称“绎幕支”。
1.屯氏别河张甲河支
“屯氏别河故渎又东北,径信成县,张甲河出焉”。《水经注》注《水经》前,只有“左渎”、“右渎”的模糊说明,不能清晰辨明清河、张甲河、屯氏别河、屯氏别河东阳支、屯氏别河绎幕支。要弄清这些“乱流”,郦道元一定有第一手资料,即现场考察资料,再加上认真分析辨别才能条分缕析。我们为明了屯氏别河,则略过张甲河在广宗县(今威县)南的源头,直接讨论起于信成县的张甲河:“张甲河首受屯氏别河于信成县”[1],即“屯氏别河”流入张甲河。所以我们才称这一支流为“张甲河支”。到信成前与清河有一段合流,在信成县西北直向东北。因为黄河水不像清河水那样委婉地迂回曲折,在卫星地图上还能看出些许遗迹,过南宫尚家寨,东北向枣强县的紫冢村南,再向东北过今清凉江到故城县的冷高常村西,“又东北径长乐郡枣强县故城(在枣强县加会镇东北的后十七户和楚村间)东。又东北径广川县(在今枣强县后旧县村东,多次在枣强县和广川县变换),与绛渎水故道合”。合流处即是绛水、清河、张甲河的“三河汇”,同时也是今故城县、枣强县、景县的“三县汇”,一直到今天“三县”仍然共同膜拜着同一圣人“董仲舒”,同时又像同父之“三子”,在继承着祖上留下的“遗产”。张甲河“又东北径广川县故城(在今广川镇西北)西,又东径棘津亭(在广川镇东北,传说的姜太公卖浆台)南。张甲故渎又东北至蓨县(在今景县南5公里的胡庄村)东会清河”。
2.屯氏别河东阳支
这条东阳支,应是清河人和故城人都不陌生的母亲河,汉前称蔡河,发生过秋胡妻投河的事件。秋胡妻者是否真有其人,我们不能断定,但古老相传的蔡河却实实在在地躺在故城南部的大地上。汉时成为黄河河道,隋炀帝开为永济渠,窦建德开为柳沟,同时也经历了大唐的繁华。
《水经注》描述说:“屯氏别河又东,枝津出焉,东径信成县故城(今清河县西北的尹才庄)南,又东径清阳县故城(今清河城东的刁楼庄附近)南,清河郡(今清河县东南的冢子村)北”。过清阳城南拐而北,到清河县的段沙土村、张宽村、赞固村向东北入故城县,“又东北径陵乡(在军屯镇)南,又东北径东武城县故城(在盐厂村西南)南”。东阳支在故城境内东过张里村、赵里村北,再东过高、王行杖间。东北过于姑屯南,东过西、东冯村北,何刘屯、南召南。再东过巩庄北,再东北过大、小随庄间。再东北过于庄东南,天水屯西北东入于今运河。沿运河“又东北径东阳县故城南”,汉东阳县位于高庄村东的孟故庄村原址(北魏时期位置在东阳支之北,1960年代运河拓宽时迁到堤西)。东阳支在此向东出故城县域,过武城县甲马营北的刘古庄村,再东北到西王屯村。“又东散绝,无复津径。”到隋末窦建德所开的柳沟(柳行港)大概即行东阳支到今故城镇东。
3.屯氏别河绎幕支
郦道元对清河郡、甘陵郡、清河县、清阳县、甘陵县、信乡县的位置有发生矛盾的地方,在讨论屯氏别河绎幕支时用《太平寰宇记》的记载。
“屯氏别河又东北径清河郡(北魏清河郡在厝城中,有清河王刘庆陵,即今清河南冢子村)南,又东北径清河故城西”,考清河郡和清河故城先后有错位,因为据《太平寰宇记》记载西晋曾于冢子村“西南七里置清河县”
[2]西南设清河县,应该是北魏时的清河故城,位置在今清河县的西洪河村南。但《水经注》接下来说,“汉高帝六年,封王吸为侯国”,又将“清河故城”推到了清阳县,清阳县也曾为清河郡故城,倒也可以说是“清河故城”,但前文东阳支已经在清阳县南通过,绎幕支不会交叉东阳支而东北径清阳西。所以应该先过冢子村西南的清河故城西,再过清河郡(冢子村)南,就顺理成章了。《水经注》对绎幕支向东北的流径再没有可比照的城镇,则直接说“又东北径绎幕县南”,即通过今天的清河、故城、武城三县到达绎幕县。
具体的流径对三县的历史而言是至关重要的汉河依据。对此笔者做了一些取土坑的考察,并参考了今清河人对这段绎幕支的研究,再与卫星地图比对,分析如是:绎幕支在过清河县西洪河村西又径其北,东北过孝义屯、张庄、董家那村东南入故城县,缘县界直北过辛堤、毛店、杨庄、水坡、石佛、要庄村西。图1—7屯氏别河淤积的土层即为绎幕支的河道在水坡村的土层,北行到要庄村西遇低洼地,河水行流减慢而行成河流相淤积土层,图1—8即为绎幕支经过此处70年间留下的“五花肉”式淤积土层。
[1]汉·班固,《汉书》卷二十八上,地理志,第八上,清河郡。
[2]宋·乐史撰,《太平寰宇记》卷五十八,河北道七,贝州。
绎幕支南北方向过要庄西,又东过要庄北,又东北到八户庄西折东,在良尧北和建国村南入今大运河,再沿运河到焕光桥北,东拐入武城县境。东过徐庄、后王庄,东北过仁里庄、小董王庄、赵庄,再过四个河沟村,过翟河沟村东“分为二渎”,即绎幕支的北支和南支。北支向东过两个小河村,在罗庄村东沿屯氏河西在九龙庙附近入“大河故渎”;南支即绎幕支在翟河沟村东“分为二渎”的“三级分支”。南支向东入屯氏河,屯氏河断流后南支仍然有水,则穿屯氏故渎,仍东注于“大河故渎”,在“故大河”断流后仍穿“故大河”东流,再与“屯氏别河北渎”合流。南支起码在三国时期连续穿过“屯氏渎”和“大河故渎”进入平原县域,再与“又东北径平原县枝津北出”的“屯氏别河北渎(前文说过的屯氏河一级分支)”合流。换句话说,这次合流则是:绎幕支的南支与“屯氏别河北渎”分支的北支汇合再分出的两支的北支,才再北流“至安陵县遂绝”。(见15页图1—6屯氏河及其别河复原图的绎幕支末端的虚线图。)
屯氏河乃黄河,在无羁的状态下应是大水漫灌式的流淌,大面积的低洼地均成湖沼,这应该是屯氏河流域西汉侯国灭绝的原因,冲出入海河道后才能形成自然河道。水流湍急的、流量大的弯曲极少的应是主流的特征,加上土层淤积的验证,本人认为绎幕支是屯氏别河前期的主流。在绎幕支淤浅后,张甲河支才为主流。
张甲河左右渎
《中国历史地图集》在西汉冀州刺史部的张甲河只有一条,即“张甲河首受屯氏别河于信成县者也”的屯氏别河支流。而《水经注》描述的张甲河则有两条,即左渎和右渎,右渎即上文探讨过的屯氏别河张甲河支。下面简述一下左渎,因为其下游的绛水曾在北魏广川县南(今故城县西北部)合张甲河支,我们仍按屯氏河系来统一命名为“张甲河入绛支”,简称“入绛支”。[1]关于“张甲河”之名初见于《汉书》,“信成,张甲河首受屯氏别河,东北至蓨入漳水”。到三国初桑钦作《水经》时只在历县(故城县域北)的位置上提到过。郦道元则言明其“北绝清河于广宗县(汉广宗县)南”,它利用的是清河河道,并晚于清河,依《太平寰宇记》在广宗“县南二十七里”
[2],并分出左右二渎。显然在广宗县与屯氏别河没有直接关系,只有到信成县有屯氏别河之水注入后,才成为屯氏别河的“张甲河支”,即张甲河右渎。其左渎即清河,并无证据证明在分左右渎前有屯氏河水灌注,所以认为左渎与本文无关,俟后于《清河流径考》中讨论。
县域河流关系图
西汉时期故城县域与河流关系图
根据前文《鬲津河曾过今故城县的推测》对定王河的讨论,推测定王河与屯氏河有“易位”。经本文考证屯氏河即为夏津县东再向东北的黄河故道,那么《中国历史地图集》的屯氏河可能是定王河。为对比今故城地域在西汉以前的水系,特在《中国历史地图集》西汉冀州刺史部截图绘图说明之,见图1—9故城县汉前水系图。
[1]今天见到的桑钦《水经》在屯氏河提出“左渎”和“右渎”,原文如是:“大河故渎北出,为屯氏河,径馆陶县东,东北出。左渎又北,径经城东缭城西,又径南宫县西,注绛渎。右渎又东北,径广宗县故城南。”是否果有一条在馆陶县北屯氏河之左分出“左”和“右”屯氏别河?如果答案是肯定的则“入绛支”也就成屯氏河支流。因《汉志》和《水经注》都没“肯定”,本文则依《水经注》。在此提出,请有兴趣者探讨。
[2]宋·乐史,《太平寰宇记》卷五十四,河北道三,魏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