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文化艺术研究院
在省编委注册登记的国有事业法人(股份制)单位
山东文化艺术研究院是在省编委注册登记的国有事业法人(股份制)单位,属于社会性公益事业。于1994年批准成立,1999年经省委领导和省政府领导批示同意后,重新注册登记为我国第一家独立的股份制事业法人单位。
基本介绍
目前,有济南、青岛、枣庄等6个地市分院,11个直属研究所(包括驻京办事处),一个研究生教学单位和一个艺术培训学校,在全国选聘了5000多名不同门类的研究员并设立了3000多个“研究员工作室”、“研究员教育室”和“研究员创作室”。分院和研究所共嫁接过亿产值企业50多家,2010年实现总产销值达850多亿元。业务覆盖到建筑设计服装城市雕塑珠宝演艺书画饮食等多个文化艺术性产业。我院主办有《山东文化艺术研究院》、《中国书画信息》、《中国第一画廊》、等5大网站。其中,《中国书画信息》和《中国第一画廊》网站,是我国最大书画网站之一。主编有《文化艺术研究》、《中国书画信息》等简报。
权威认证
院长(法人代表):程向华。
事业单位登记证号:237000010025;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F5198125-8;
税务登记证号:370103F51981258;
办公地址济南市六里山路3号。
最新修订时间:2024-02-04 10:40
目录
概述
基本介绍
权威认证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