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公安消防总队
历史机构
山东省公安消防总队,亦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山东省消防总队,隶属公安部消防局和山东省公安厅领导,武警现役编制,执行解放军的三大条令和兵役制度,主要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火灾预防、消防行政审批、监督执法、灭火和应急救援等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
历史沿革
2018年,根据中央改革部署,公安消防部队集体退出现役,成建制划归应急管理部,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2019年12月27日,山东省消防救援总队挂牌仪式在济南举行。
机构建制
山东省公安消防总队为正师级建制,总队机关下设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防火监督部,均为副师级。总队下辖17个消防支队,1个培训基地,1个搜救犬基地。其中,济南市公安消防支队、青岛市公安消防支队为副师级,其他15个公安消防支队和总队培训基地为正团级,搜救犬基地为副团级。
最新修订时间:2024-05-26 09:24
目录
概述
历史沿革
机构建制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