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业环境保护总站
山东省境内的机构
负责无公害农产品环境、质量监测,受厅委托负责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市场、标志的管理和无公害农产品的开发工作。
山东省农业环境保护总站职责
1、指导农业环保体系建设,参与编制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计划、规划和组织实施。
2、负责生态农业建设项目的初审、试验、示范、推广和技术指导工作。
3、参与农业生物资源、农业废弃物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
4、
5、负责农业环境保护新技术、新产品的研究开发,指导有关科技开发项目、国际合作项目。
6、负责农业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及监督工作,参与组织开展农业环境质量调查与监测评价。
7、参与农用化学物质对农业环境和农畜产品污染的调查和防治工作以及重大农业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
8、负责基本农田保护区环境监测及评价。
9、负责农业建设项目和涉农建设项目的预审与环境影响评价。
10、研究制定农业环境检测技术和分析方法,承担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11、负责全省农业环境保护的技术培训工作。
12、负责山东农业生态环保学会的日常工作。
13、完成厅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站 长:徐兆春
办公地点:济南市工业北路200号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6-21 17:45
目录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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