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药学会成立于 1949 年,是山东省最早成立的学术团体之一。是由从事医院药学、药物研究开发、生产、销售、管理、检验以及教育的科技人员组成的,经
山东省民政厅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的学术性社会团体。是中国药学会和山东省科协的成员单位。现有会员 7000 余人。学会下设 5 个工作委员会, 14 个专业委员会。
山东省药学会的宗旨是高举
马列主义、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提倡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优良学风,弘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和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精神,坚持民主办会的原则和国家科学技术工作的基本方针,反映药学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呼声,团结和组织省内外广大药学科学技术工作者,贯彻执行“科教兴国”、“科教兴药”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我省药学科学技术的繁荣发展,促进药学领域多出人才、多出成果,促进药学科学技术与经济的结合,为振兴山东药学事业,加快山东医药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山东省药学会的任务是开展药学科学技术的国际、国内学术交流;促进药学科学技术与经济的结合,积极组织参与把学术成就、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各项活动,接受委托进行决策咨询、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普及推广药学以及相关学科的科学技术知识;反映药学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维护药学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举荐药学人才,表彰、奖励在科学技术活动中取得突出贡献的药学科学技术工作者和学会优秀工作人员;接受政府委托,承办与药学发展及药品监督管理有关事项,组织药学科学技术工作者参与国家、省与药学有关的项目评估、成果鉴定等活动,开展医药科研成果中介服务,组织医药新产品展览、推荐及宣传活动;编辑出版、发行药学学术期刊、书籍及音像制品;举办为会员服务的事业和活动;兴办符合规定的公益事业。
协助秘书长组织协调各部室间的工作和联系;负责拟定本会的各项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和工作考核;负责本会办事机构的人事、财务、文秘、资料档案、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学会宣传、发展与管理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负责本会各专业委员会的换届改选工作和新专业委员会的发展工作;负责接待、安全保卫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微机的管理维护及行政后勤工作。
制定和实施本部室工作计划; 负责药学科学技术等方面的普及与推广;编辑发行内部刊物;承担对会员、药学科技人员的培训及人才培养工作;负责本会继续教育项目和继续教育学分证书的管理工作;举办医药科技展览、信息发布等活动;负责拟定网络建设计划与实施方案;承担中国药学会和有关部门交办的继续教育工作。
制定和实施本部室工作计划;负责组织实施国际、国内学术交流及本会各专业委员会的学术活动计划;负责学术会议、论文证书的管理工作及优秀论文的评选工作;开展医药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应用及新药研发的咨询工作;承担山东省科技进步奖(医药部分)和山东省药学科学技术奖评审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中国药学科技奖的推荐工作;承担其他技术性评估、评审等工作。